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贰)招标公告

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7年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17年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CGK********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0】XM2519号

3、项目名称:2017年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贰)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6.5(万元)

6、最高限价:246.5(万元)

7、采购需求:

其中主要设备为: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氮吹仪、氮气发生器、CI源、柱后衍生系统,含生产或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交验、检定以及伴随的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规格参数详本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采购通知书发出30-60个日历天内交货(其中国产设备的30个日历天,进口产品6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2.3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本项目不涉及)。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招标文件中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进口)、氮气发生器(进口)、CI源(进口)、柱后衍生系统(进口),代理商应提供设备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设备厂家或总代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设备厂家或总代理公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近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27日至2020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3、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设备厂家的授权书;④检测证书(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设备厂家盖章的资料复印件);⑤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原件;⑥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自行前往,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审费,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3)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唱标一览表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章密封的均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随州市小南门街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9号(市公安局旁中天广告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电话:****-*******

标签: 检验 食品药品 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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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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