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业务外包项目征集公告
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业务外包项目征集公告
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业务外包项目
征集公告
公告说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银行”)对“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业务外包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我行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业务外包项目征集供应商。
二、潜在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含)以上,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含)。
2.具备呼叫中心服务业务资质:(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至少包括:接受银行委托、提供信用卡缴款提醒通知专业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在与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3个直接为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头部城商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等)的总行机构或者卡中心提供3个以上电话业务外包服务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等)。
5.投标人拥有业务发展所需的充足的场地,包括办公区域、机房场地及住宿场地,并具备延展性,可根据业务量增长进行扩容至300席及以上(离场外包需求)。
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提供内部的制度及内审报告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内部的制度及内审报告并加盖公章。
2.呼叫业务资质证明、办公区域照片及其所属/承租证明。
3.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必须保证清晰)。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6.近三年银行业成功实施案例合同关键页(要求合同或协议的甲方名称、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等要素清晰、齐全)及供货发票。(提供实施案例应尽可能全面,为后续供应商筛选重要标准)
7.联系人姓名、手机、电子邮箱、地址。
8.服务承诺函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1)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五、提交资料时间、方式
1.提交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9日
2.提交方式:电子邮件shengjingbank_cgzx@126.com,邮件名称:盛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业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名称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报名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2.供应商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自动丧失本项目的参与资格,且将被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3.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4.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征集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等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盛京银行相关部门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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