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乡村振兴东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乡村振兴东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沂南县岸堤镇乡村振兴东北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0.954288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