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彩色钢板仓招标公告

新型彩色钢板仓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沐川县粮食局新型彩色钢板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沐川县粮食局新型彩色钢板仓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MZCGK2012-14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8月22日10时59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沐川县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沐川县粮食局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为新型彩色钢板仓,总数1000口,彩色钢板组合仓的制作标准及相关技术指标,JSBZ-0151Ⅱ-a型底层直径为1160毫米,仓盖直径为1150毫米,安装后仓体高度为1365毫米;仓盖为冲压梯形仓盖,仓盖中部冲压有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和“四川省粮食局监制”字样,仓体顶层中部刷涂或不干胶粘贴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并且对所供应粮仓统一编号;出粮口为圆形或矩形;配合做好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指导。
申请人资格: 1、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工商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有从事粮食仓储设备生产的经验,取得《四川省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证》;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其中生产车间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主要生产设备又300吨以上四柱液体压拉升机、剪板机、折弯机、压筋机、包丝机、开孔机、打底机、修编卷边机等,日生产彩色钢板组合仓成品达到500个以上;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生产产品各工序的质量管理制度、配有掌握产品标准的质检人员和检验工具、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具备与生产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能够按照《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以及四川省粮食局印发的仓型图纸,实现下料、冲压、滚筋、成型、组装流水线生产,原材料和产品性能完全符合标准,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良好。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8月30日17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先生 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3)*******
其它内容: 沐川县粮食局新型彩色钢板仓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
(MZCGK2012-14号)
致有关供应商:
受沐川县粮食局的委托,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沐川县粮食局新型彩色钢板仓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及中标人确定办法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一、项目名称:沐川县粮食局新型彩色钢板仓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
为新型彩色钢板仓,总数1000口,彩色钢板组合仓的制作标准及相关技术指标,JSBZ-0151Ⅱ-a型底层直径为1160毫米,仓盖直径为1150毫米,安装后仓体高度为1365毫米;仓盖为冲压梯形仓盖,仓盖中部冲压有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和“四川省粮食局监制”字样,仓体顶层中部刷涂或不干胶粘贴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并且对所供应粮仓统一编号;出粮口为圆形或矩形;配合做好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指导。
以《四川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新型彩色钢板组合仓图纸的通知》(川粮函〔2012〕79号)提供的《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JSBZ-015-Ⅱ-а)图纸为准。
(二)、商务要求
1、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工商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有从事粮食仓储设备生产的经验,取得《四川省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证》;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其中生产车间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主要生产设备又300吨以上四柱液体压拉升机、剪板机、折弯机、压筋机、包丝机、开孔机、打底机、修编卷边机等,日生产彩色钢板组合仓成品达到500个以上;具有完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生产产品各工序的质量管理制度、配有掌握产品标准的质检人员和检验工具、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具备与生产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能够按照《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以及四川省粮食局印发的仓型图纸,实现下料、冲压、滚筋、成型、组装流水线生产,原材料和产品性能完全符合标准,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良好。
2、项目完成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
3、交货地点:沐川县永福镇双河村,底堡乡莺歌村、龙沱村,高笋乡平安村、光明村、民主村、静云村,箭板镇街道、久和村,凤村乡红桥村。
4、验收办法:
(1)、采购人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质量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采购中心、财政局认为有必要将对所交货物进行随机抽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除不支付货款外,还将对中标人采取没收保证金、禁止1-3年内参加我县政府采购等方式的处理。
5、货款支付:
首批交付330口后,付货款110800.00元,全部完成交付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额(无息)给付生产厂家。
6、报价要求:包含货物本身及其运输、培训、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最高限价:单仓价格(含运费)412.8元,总价41.28万元。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5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
五、中标供应商确定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即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六、供应商如对上述公告要求有异议,请将意见在2012年8月3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地 址: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48号(政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