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专用摄像头招标公告
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专用摄像头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专用摄像头项目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9-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阳县东街139号
联系人:许兴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创业大街71号302室
联系人:李菲
联系方式:15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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