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机房、供配电、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银监会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就中国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邀请招标,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并持有银监会采购办邀请函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YJH-*******
二、项目名称:中国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共1包。
2、 招标范围包括:中国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2012-2013年度维保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履约时间:见招标文件。
4、 履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2年08月22日至2012 年09月12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9月13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9月13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153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邀请函准时到场参加。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邮政编码:10014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镇纲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JH-
*******项目名称: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中国银监会政府采购办公室二○一二年八月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步骤和要求七、签订合同八、中标服务费九、处罚、询问和质疑十、保密和披露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第六部分:中标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银监会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就中国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邀请招标,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并持有银监会采购办邀请函的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YJH-
*******二、项目名称:中国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三、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共1包。2、招标范围包括:中国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2012-2013年度维保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履约时间: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余事项详见合同文本。4、履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2012年08月22日至2012 年09月12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09月13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09月1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153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邮政编码:100140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刘镇纲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项目内容的具体要求是对报价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2报价人资质要求通过本项目预审,持有本项目邀请函的合法投标人3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人营业执照(报价人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4)*报价人相关资质(5)同类型项目案例(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6)商务文件偏离表(7)*报价人须出具承诺书以保证为本项目UPS系统和空调系统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均为原厂服务,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服务承诺函。;(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4报价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投标方案(2)报价一览表(3)服务偏离表(格式)(4)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及工作简历、相关原厂认证证书复印件(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5报价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1)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文件提出的要求,如果报价人对技术规格提出合理建议或更改,应在报价服务规格性能偏离表中注明。如果未附任何表示与本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范存在偏差的偏离表,则表示提供的服务与本文件中的要求完全符合(2)其他优惠服务和需要说明的问题6报价要求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服务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报价人应予补充,否则,一旦确定成交将认为报价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报价应已经包含了购买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7报价保证金无8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价日起计算)9报价文件份数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注: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本表内容若与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不一致,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货物。2.3“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办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通知4.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办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短信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办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办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办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办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办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办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 项目招标内容;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收到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并可以要求就服务现场进行踏勘,该要求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采购办。采购办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办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2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若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人提出,则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人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若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办提出,则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办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办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与此相应,相关质疑处理工作也按照此原则由采购人或采购办进行处理。6.3采购办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采购办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也不需要进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若采购办决定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统一向全体,或分别或向每一位(但不可以只向其中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中可以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4采购办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办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6.5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日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五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日重新发出通知。6.6采购办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办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办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采购办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6.7采购办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办将向所有发出邀请函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办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至5条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投标将被拒绝。8.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4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1)本项目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以转帐支票或履约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3中所规定的的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原则上不再收取质保金,不再预留尾款。(2)投标人可以选择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贷款,相关事宜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协商。8.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3)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5)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办或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9.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9.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办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办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办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上指定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5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如果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该文档应用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为存储介质,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的包号;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纸介质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彩色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电子文档与文本文档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11.6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1.7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1.8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如果要求提交)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印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2)为方便开标评标,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应单独放在另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印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为方便开标评标,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印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4)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交)的有关凭据单独密封。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办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办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办拒绝接收。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 15.开标15.1采购办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5.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5.4开标时,应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办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办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5.5采购办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六、评标步骤和要求16.组建评标委员会16.1采购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6.2采购人或采购办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能参加评标。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采购办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7.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17.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1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B、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C、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7.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4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如与正本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7.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投标的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19.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9.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0.确定中标人20.1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标明排列顺序。20.2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20.3采购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本条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20.4采购办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确定中标人。21.评标过程要求21.1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办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向财政部门反映。23.采购项目废标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办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七、签订合同24.中标通知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办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办同时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采购办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25.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5.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5.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25.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5.6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八、中标服务费 26.中标服务费26.1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28.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28.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办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向采购人或采购办提出询问。28.2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8.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28.4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8.5质疑应当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办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办提出。28.6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人是参与被质疑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质疑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28.7质疑书应当以《质疑函》的形式出现,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办将不予受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28.8质疑书的递交应到采购办递交原件,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联系电话:
***-********;传真或复印件等采购办有权不予受理。28.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办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书为传真或复印件的;(4)所提交材料没有以《质疑函》命名的;(5)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6)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8)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8.10采购人或采购办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28.11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办应驳回质疑:(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28.12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办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8.1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办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保密和披露29.保密和披露29.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2采购办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3在采购办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办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投标企业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投标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给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本项目评分标准为:评 分 因 素分 值 分 配商 务 部 分分值分配按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服 务 部 分价 格 分合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五部分招标清单、要求一、投标人资质、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至2012年8月31日止,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3、具有相当规模的机电工程建设或同类维保服务项目成功经验,能提供成功案例;4、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以保证为本项目UPS系统和空调系统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均为原厂服务,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服务承诺函。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一)服务内容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从2012年09月0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服务内容为银监会信息中心机房的UPS、供配电和空调系统提供7*24小时的设备维护保修、备件更换及技术支持服务,并应每年提供至少三天维护保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上述系统的系统介绍、设备操作、维护及故障应急处理。各部分详细服务内容如下:UPS系统维护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巡检内容包括:1、主机:?检查主机的工作状况(逆变器, 整流器, 静态、输入输出主要性能指标)?检查LED显示状况?检查开关运行状况?检查每个触摸按钮的功能状况、输入、输出联接端子和线缆的检测?检查各报警功能的工作状况?旁路状况测试?对UPS主机进行除尘保洁2、蓄电池组系统:?检测蓄电池组额定电压、备用时间。?检查再充电时间(均充和浮充电压、电流)、电器系统工作状况、连接线缆状况、电池外观状况和电池柜内外保洁等?每半年对电池进行一次充放电测试,测试时间应在半个小时以上。3、UPS输入、输出柜:?检查UPS输入、输出柜总输入、输出空气开关?检查UPS输出各分路开关?检查电流、电压互感器、相位检测开关?检查指示灯、电流、电压显示器、按扭开关?检查机柜专用双路电源插座、电源联接器状况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需维修的工作或需更换的备件必须及时更换备件或维修。巡检和维护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应包括与UPS系统相关的所有部件及配套设施。供配电系统维护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巡检内容包括:?检查配电柜,保证配电柜内电气装置的整齐、牢固、标识的正确、清晰、外观的良好、内外清洁。?保证配电柜内无其它物品,盖板整齐、严密。电源盘、柜及其他电气装置的台座与地面牢固固定。?检查配电柜上的各种仪表及指示灯及开关等部件是否正常。?检测供电及配电的电源质量,包括电压、电流等。?检查各配电柜供电监控仪是否正常,如不正常需更换。?检查隔离变压器内温度,如不正常需更换。?检查互投开关各种控制器件,如不正常需更换?用红外点温计检测配电柜内每个元件的温度,对温度偏高的元件,仔细查找原因,消除隐患。?用电流表检测零线、地线及火线的电流,如有不正常的需查找原因,保证检查配电柜的正常使用。?当配电柜内的元件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损坏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备件并更换。?对防雷系统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检查。?以竣工验收标准检测接地系统。?检测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包括用电安全及防水、防鼠等因素。?在电气系统进行改造或变动后,应及时对电气系统的标识及竣工图进行更新,并备案。在以上的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需维修的工作或需更换的备件必须及时更换备件或维修。巡检和维护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应包括与配电系统相关的所有部件或配套设施。空调维护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检,巡检内容包括:?检测精密空调压缩机的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压缩机运行电流等参数。?检测冷凝器工作状况,检测制冷剂工作压力(高压系统、低压系统),制冷剂(R-22)充注。?检测风机电机的工作状况,风扇和传输胶带的运行状况,每年更换皮带一次。?检测操作显示器界面工作状况。?清理过滤器、加湿罐、上下水管并检测状况,加湿罐每年更换一次。?检测电器控制系统工作状况。?清洗空气过滤网,检测工作状况;每季度更换空气过滤网除尘。?空调机柜外观保洁。?各种元器件的紧固。?机组高低压测试。?每年两次清洗室外机组冷凝器。?运行参数的校正。?传感器的校正。在以上的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需维修的工作或需更换的备件必须及时更换备件或维修。巡检和维护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应包括与空调系统相关的所有部件或配套设施。(二)服务方式和服务要求本项目的维护保修服务通过对中国银监会机房UPS、供配电、空调系统进行规范化的修复性服务和定期主动式预防性维护,以提高上述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对存在问题及突发故障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完善的解决方案和事后防范机制,使上述系统保持或迅速恢复其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除产生故障的薄弱环节,使上述系统更趋于稳定、安全。所有维护保修行为均须流程化、规范化,要求服务内容明确,操作步骤标准,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稳定。维护保修服务地点包括中国银监会信息中心。服务提供商须按照下列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服务:1)完备的服务方案服务提供商应根据信息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备的服务方案,提供详尽的技术手册,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配备专业工程师,指定专人作为与用户的统一接口,对维护保修服务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以保证此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2)服务响应时间提供7×24级别的服务。UPS和配电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须于10分钟之内提供电话支持,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彻底解决设备故障;UPS和配电系统发生非紧急情况时须于30分钟之内提供电话支持,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彻底解决设备故障。空调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须于30分钟之内提供电话支持,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彻底解决设备故障;空调系统发生非紧急情况时须于60分钟之内提供电话支持,2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彻底解决设备故障。对于一些重大故障,如由于投标方或原厂能力有限不能在承诺时间内修复故障时,中国银监会有权请其它专业服务公司进行维修,该费用由投标方承担。3)服务商更换备件必须是原厂的合法备件,不得以其它方式替代。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如提供软硬件产品,须保证该产品拥有合法的使用权。4)其他要求I.维护保修服务期限内,维修维护费用,包括人工费、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均由服务提供商承担。材料必须为原工程使用或高于原工程使用的备件或材料。II.服务提供商应认真履行规定的各项服务。若未按期提供维护或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用户可以拒付或降低支付服务费用。III.因服务提供商技术问题或服务管理问题造成用户设备损坏或故障未能按期排除或未能完全排除的,服务提供商应赔偿用户损失。三、设备列表序号设备描述品牌数量一、UPS系统1400KVA不间断电源 UPS(含无源谐波滤波器)系统梅兰2套2100KVA不间断电源 UPS梅兰1套360KVA不间断电源 UPS梅兰1套4电池柜(含电池检测)梅兰22个5250A静态开关STS梅兰1台6与上述设备相关电缆电线1项二、供配电系统11250A低压主配电柜(A配电柜)1套2630A 低压配电柜(B配电柜)1套3630A精密空调配电柜(DB-AC1,DB-AC2)2套4125KVA隔离变压器4台5100KVA隔离变压器4台6200A 隔离变压器输出配电柜4套7160A 隔离变压器输出配电柜4套8PPDC精密配电柜(含全部电路监控仪)11套916A防水机柜插座及插头304套10100A空调电源开关箱11套1163A 空调电源开关箱2套1216A 弱电机柜插座带开关60个13100A 强电间配电柜1套1432A 强电间配电箱及风机盘管/VRV配电箱4套15100A 屏蔽间配电箱1套16B1层强电间干净接地保护箱1个17与上述设备相关电缆电线1项三、空调系统153KW精密空调系统梅兰6台245KW精密空调梅兰5台335KW 精密空调系统梅兰2台4与上述设备相关电缆电线及管道1项 第六部分中 标 合 同一、 合同介绍1.1 甲方甲方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l1.2 乙方乙方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l1.3合同目的甲方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乙方。提示:简单介绍乙方背景。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内容。二、 术语、关键词解释术语、关键词解释三、 服务内容3.1服务内容提示:此处扼要地阐述外包开发内容,详细内容可以放在附件中。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3.3 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四、 乙方服务计划4.1 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本项目的服务地点是。4.2 任务与进度提示:(1)乙方和甲方共同协商开发计划,此处的计划是高层描述,仅用于合同。(2)乙方项目小组应当撰写更加详细的《项目计划》以指导项目开发。该《项目计划》不得与本合同抵触,须通过甲方审批。(甲方是乙方的客户)五、 乙方维护计划提示:应说明乙方免费维护时间、收费维护时间、维护方式与响应时间六、 甲方监控计划6.1 项目进展检查计划提示:甲方周期性地检查项目进展情况6.2 质量检查计划提示:质量检查方式主要有“技术评审”、“测试”七、 甲方验收计划提示:应说明乙方应交付的成果、时间、验收方式、问题处理约定以及甲乙方人员八、 委托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亲自履行甲方委托的维保服务项目,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受托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其它方执行。违反本项规定的,乙方将承担全部可能产生的责任。九、 保密9.1 乙方应对本合同所述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资料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9.2 乙方知道违反本条规定将给甲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9.3 乙方承认本合同中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为甲方所专有,将其对乙方进行披露并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专利权的转让。9.4 在本合同项目的维保服务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成果,包括服务记录等。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任何复印件。9.5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没有为任何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即当乙方已事先知道它无需为其保守秘密时;当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且不是由乙方未经授权而提供时;当该信息是由乙方独自开发的;或者当乙方从某第三方合法地接受该信息且没有保密限制时。9.6 本条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将持续有效,有效期为 两 年。十、 知识产权归属10.1 本合同项目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技术秘密以及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放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10.2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之前,将服务成果及非专利技术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10.3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以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的服务项目先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或接受委托服务合同。乙方如重复签订服务项目合同,应对以后签订合同的无效及其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的责任。十一、 第三方知识产权11.1 乙方承诺,其在受托服务本合同项目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11.2任何因甲方使用本项目的成果而引起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抗辩。如确因本项目成果引起的侵权,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十二、 风险责任12.1 乙方在维保服务过程中,由于受现有的科学知识、技术水平或试验条件的限制,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防止或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维保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失败,该风险责任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即根据损失的金额甲、乙方各自承担30%、70%。12.2 确定上述风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维保服务的项目本身在国际和国内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维保服务方在服务中已充分发挥了主观的努力;(3)同领域的专家认为在技术上是属于合理的失败。12.3 乙方发现可能致使维保服务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十三、 报酬及支付方式13.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分三次支付。13.2合同签订完成并收到乙方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2012年11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维护报告,甲方认可该报告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公司30%的合同款。2013年7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维护报告,甲方认可该报告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公司剩余40%的合同款。十四、 违约与赔偿14.1 乙方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维保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维保服务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维保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在二周内返还所有甲方提供的维保服务报酬,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承担本合同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14.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维保服务进程完成服务项目。如乙方逾期完成服务项目,甲方可根据情况最多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宽限期,但宽限期满后,乙方仍未完成服务项目,其违约责任应追溯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的第一天起,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维保服务报酬总额的0.0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维保服务报酬总额的70%。14.3 除了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委托的维保服务或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报酬总额30%的违约金,并返还维保服务费用。14.4 乙方将甲方支付的服务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纠正。如因此造成本合同维保服务项目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应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十五、 不可抗力15.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15.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15.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15.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十六、 合同生效与终止16.1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设备硬件原厂维保的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签署合同。16.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16.3本合同的第五条所规定免费维护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16.4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十七、 解除合同17.1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终止项目。如果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三十日后,终止项目。在合同的一方接到终止通知后,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或双方认可的计划以有序的方式尽快结束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17.2 对于在项目的所有工作终止之前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服务,甲方同意支付费用。17.3 若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交发票后,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可终止本合同或暂停提供服务。17.4 在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工作终止期间,所有已制作的资料都将按本合同规定进行交付。当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包含甲方机密信息的所有物件,并证明该销毁情况;或者将这些物件归还对方。十八、 争议解决18.1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8.2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18.3由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18.4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十九、 一般条款19.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提出的任何弃权、修改或更改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对方,并经对方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视作已被弃权、修改或更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须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生效。19.2 如本合同的一条或者一条以上的条款被适用法律视为无法实施,则(1)该无法实施的条款不会影响到本合同中其他任何条款;(2)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商议,用一条意思最接近的条款替换该无法实施的条款。19.3 合同各方在此声明并保证:(1)代表各方签署本合同的人员拥有明确的授权,其签字对签约方具有约束力;(2)本合同的执行、递交与履行不会违反各方的内部章程、规定;以及(3)本合同的执行、递交与履行已经得到全部所需合作方或公司行为的正式授权;并且本合同已对上述方形成了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同时能按其条款执行的义务。19.4 本合同文本的定稿应以中文写成,附件以 中 文写成。合同各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所有通信联络均应以中文进行。本合同以 中 文文本为准。19.5 双方同意,本合同条款的上下文如果表示出该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后仍然有效,则该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后应继续保持有效。19.6 本合同与附件构成双方间的完整的合同,并将取代之前所有的书面或口头、执行或未执行的讨论、合同或声明。未经双方授权代表再签定正式合同,本合同将不作变化、增删和修改或其他活动。19.7本合同所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 合同确认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签字盖章日期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商务部分二、投标人应答索引表;序号项目投标人应答内容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所在页码备注1投标人注册资金万元2上一年度盈利万元3上一年度未偿还负债万元4第三方审计报告有或没有5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有或没有6同类型设备成功案例合同案例名称及合同金额:7服务项目偏离表8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9服务提供方设备生产厂商提供全部服务、提供部分服务或售后服务全部由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 10生产厂商提供的服务标准和年限11培训方案12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有或没有 三、投标函 银监会政府采购办公室:(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8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和电子文档。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我方承诺:开标一览表或投标书中未注明出处的优惠金额可由采购人按用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分摊到主要设备费用中,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维保和追加设备的计费依据,其集成费、服务费、培训费等非设备费用将保持原值不变。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0.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办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办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办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办: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姓名、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五、投标人营业执照六、按照“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七、按照“代理商应提交资料”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八、承诺书(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提交)九、案例介绍十、商务条款偏离表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需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说明满足/不满足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注:本表格式可自制,若无商务偏离,请注明。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十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投 标 报 价 服务时间备 注1投标总价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服务期间内所产生的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费用总额。投标总价大写金额:特别说明事项: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十三、技术规范偏离表包号货物名称及品目号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差备注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十四、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按投标人须知第9条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部分中的要求自行编写。详尽、易于理解、评审和富于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十五、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此表请投标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批量折扣等内容)十六、投标货物售后培训、维修和服务方案十七、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服务项目偏离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需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说明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附件1:1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 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