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桥镇87.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建安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吕桥镇87.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建安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87.6MWp渔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建安施工

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上海睦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对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87.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睦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 资本金和项目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87.6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境内

建设规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装机容量约 87.6MW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2020年9月30日进场施工,2020年12月31日前机组并网发电并投入使用。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元)

1

SHMC-ZB-ZC-2020-002

建安标段一:

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工程范围:

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及材料供货:除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光伏电站组件、逆变器)外,承包人承担本标段所需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生产准备设施等所有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的卸货、场内运输、保管及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2)送出工程:包括并不限于送出工程征租地及协调、青苗补偿、工程勘察设计、制造、采购、监造、运输、二次搬运、建筑及安装(线路、通讯、对端间隔)、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水保、环保及手续办理,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对端站系统改造、设备升级、系统扩容并取得并网验收手续等。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负责本标段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地方关系和阻工等的协调处理;按国家电投标准完成升压站区域内标示、标牌的制作安装。

(4)设备调试:负责或配合完成光功率预测系统、一次调频、态势感知、AGC/AVC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接入运营中心监控系统、二次系统、通讯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雷系统、计量等系统相关定值整定,以及场区内所有设备/线路功能接入升压站,并完成单机调试及涉网整体联调。

(5)办理本标段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等;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

(6)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7)负责完成本标段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质监、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

(8)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具体见招标文件

3000

2

SHMC-ZB-ZC-2020-003

建安标段二:

红海村光伏区及35kV送出线路工程

工程范围:

1.光伏电站工程(本标段容量约48.767MWp,最终以实际布置容量为准);

2.35kV集电线路工程(架空双回线路,长度约2.62Km,架空单回线路,长度约6.36Km)

具体分界点:

1.标段二与标段一分界点:标段二投标人负责完成35kV集电线路接至升压站35kV配电柜接线桩头处,含电缆头制作及接线等,光伏场区通讯线缆工程需送至升压站通讯柜接线端并负责接线。光伏厂区视频监控线缆需送至升压站监控柜接线端并负责接线。

2.标段二与标段三分界点:标段二投标人负责35kV集电线路与标段三最后1台箱式变压器配电柜接线工作,含电缆头制作及接线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及材料供货:除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光伏电站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箱变)外,承包人承担本标段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的卸货、场内运输、保管及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负责光伏场区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水保、环保、消防、安防等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负责升压站区域(车棚及屋顶)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相关设备的安装;

整个项目(除110Kv送出工程外)光伏场区范围及35kV集电线路等工程所涉及的青苗补偿、地方关系及阻工等协调处理;按国家电投标准完成区域内标示、标牌的制作安装。

(3)设备调试: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单机调试、分部试运等,配合完成涉网整体联调、并网发电、竣工移交、性能试验等工作。

(4)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等;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

(5)本标段范围内光伏电站及35kV集电线路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6)负责完成标段二和标段三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安防等所有验收手续的办理)。

具体见招标文件

3000

3

SHMC-ZB-ZC-2020-004

建安标段三:

海新村光伏区工程

工程范围:

光伏电站工程(本标段容量约38.852MWp,最终以实际布置容量为准)。

具体分界点:

与标段一分界点:升压站区域光伏场区最后一台箱式变压器与升压站连接电缆接至升压站35kV配电柜接线桩头处,含电缆头制作及接线等,由标段三投标人负责完成。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及材料供货:除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光伏电站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箱变)外,承包人承担本标段范围内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采购,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的卸货、场内运输、保管及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负责光伏场区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水保、环保、消防、安防等工程的施工,按国家电投标准完成区域内标示、标牌的制作安装。

(3)设备调试: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单机调试、分部试运等,配合完成涉网整体联调、并网发电、竣工移交、性能试验等工作。

(4)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等;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

(5)本标段范围内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6)配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安防等所有验收手续的办理),配合其他标段完成涉及本标段的工程接口、相关验收等工作。

具体见招标文件

3000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建安标段一:

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项目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www.mem.gov.cn 服务-查询-信用查询)。

9.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投两个标段。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2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累计完成过至少2个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p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

1.2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累计完成过至少2个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的设计业绩,或近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p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

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证),并担任过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

4、资信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万元及以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证明,能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2

建安标段二:

红海村光伏区及35kV送出线路工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项目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www.mem.gov.cn 服务-查询-信用查询)。

9.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投两个标段。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累计完成过至少2个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p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

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证),并担任过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

4、资信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万元及以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证明,能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3

建安标段三:

海新村光伏区工程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项目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www.mem.gov.cn 服务-查询-信用查询)。

9.同一投标人最多允许投两个标段。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累计完成过至少1个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或3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MWp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

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证),并担任过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

4、资信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2000万元及以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证明,能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9月26日至2020年0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以及投标人签字盖章的保密协议、标书款电汇回单(备注-项目及标段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受理单位及户名:上海睦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

账号:****************876

(3)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邮件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方式(含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进行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5日9:30(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8弄6号楼二楼东侧。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届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网上开标,请各位代表提前进入开标会议室,参与开标。网上开标在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开标会议室进行(具体操作事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睦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8弄6号楼东侧

邮编:200233

联 系 人:熊绎曼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xiongyiman@ssecc.com.cn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保密协议

致招标人: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鉴于招标人拟进行河北省黄骅市吕桥镇87.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标段名称)(招标编号为SHMC-ZB-ZC-2020-XXX)的招标,投标人同意参与投标,考虑到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及其保密要求,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

一、招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等一切文字、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投标人应当严格保密,除内部用于本次投标目的合理使用外,不得用于内部其他使用目的。同时,投标人对此保密信息及其他从招标人处获悉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二、投标人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从招标人处领取的图纸、资料(纸质版)一并退还招标人,不得复制、保存这些图纸、资料。

三、投标人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不因招标活动完成或中止而结束,直至保密信息被招标人正式公开或非投标人原因已被公众知悉。

四、投标人违反本协议,或投标人以故意或过失行为披露或泄露保密信息的,按有效的法律规定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自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六、本协议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约定优先适用。

七、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发电 渔光互补 黄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睦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