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巧家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巧家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采购编号:DFHT-YN-ZB********) 已经过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采购人为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谈判。
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巧家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1.2工程概况:巧家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拟建设垃圾中转站4座,分别位于巧家县城区安置点(北门安置点1座)、黎明安置点+七里安置点1座、天生梁子安置点+邱家屿安置区1座、金塘安置区1座。
1.3服务内容:开展巧家县城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现状监测,项目开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等。
1.4服务周期要求:从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1.5质量要求:咨询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行业规定、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及验收。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人、财、物等方面的能力。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境影响评价,且是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注册登记过的企业;
③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2.3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验收报告和1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或验收报告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至今的合同、中标通知书、使用方证明等均可(一个业绩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2.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5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谈判响应资格。
2.6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2.7资格审查方法:本次采购采用 资格后审 。
3.谈判文件报名及发售条件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27日至 2020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2凡有意参加者,须携带下列证照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18室)购买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原件(若为联合体需提供);
(4)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响应文件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0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18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http://)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6.联系方式采购人: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巧家县移民发展大厦三楼
联系人:杨科伟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18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顾瑜
联系人 电 话:0871-********
邮箱:yndfh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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