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人民医院母子胎心监护仪招标公告

长寿区人民医院母子胎心监护仪招标公告

长寿区人民医院母子胎心监护仪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长寿区人民医院母子胎心监护仪询价
采购编号: 长公资采[2012]2261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22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27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08月27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08月27日 15: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台
开标时间: 2012年08月27日 15:00
开标地址: 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室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10号城乡建委2楼222室
经办人名称: 曹老师
联系电话: ********307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报价函贵商家:我中心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过询价形式进行政府采购。请贵商家一次性填好“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和“十一、报价”并盖上公章(公章必须为鲜章)后,将本询价报价函和“三、资质要求”的资料1份共同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于2012年8月27日15:00时前送达我中心,超过规定时间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在满足资质和规格配置要求、并且质保期和售后服务相当的情况下, 询价小组以最低价(有效最低总报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电话:***-********曹老师,采购人联系电话:***-********朱老师)一、采 购 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二、项目编号:长公资采〔2012〕2261号 三、资质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特定资格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以下1、2、3、4、6项资料的复印件和第5项资料的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章必须为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经营许可;2、提供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5、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五、交货地点:长寿区人民医院六、限价:7万元人民币。七、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90%,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余款。八、验收及责任:货到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供需双方若因产品技术要求发生歧议,经相关权威部门检定后由责任方支付检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若质量及数量未能满足招标文书或购销合同要求,由供货方承担一切损失及其后果。九、项目内容:母子胎心监护仪1套;规格配置要求见附件一:母子胎心监护仪规格配置要求(未完全满足规格配置要求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优于规格配置要求的投标除外)。 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人填写)十一、报价(由投标人填写,总报价超出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单价: 元;总报价(大写:元;小写:¥)注:该报价含设计、现场勘察、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金、人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其他各种辅材及安装费用。 报价公司(盖章): 报价人:联系电话: 十二、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优惠政策1、投标人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未按照附件二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非中小企业。2、投标人最终有效报价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报价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不享受报价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严格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3、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等关联关系。4、小型、微型企业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附件一:母子胎心监护仪规格配置要求。 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2年8月14日附件一:母子胎心监护仪规格配置要求1.整机:1.1 监护参数:胎心率(FHR),宫缩压力(TOCO),自动胎动(AFM),母亲(血压、血氧、脉搏、心电、呼吸);1.2 一体化探头架设计,支持挂墙放置探头、移动放置探头,方便医生出诊;1.3 隐藏式提手,方便移动;1.4 飞梭、硅胶按键和触摸屏操作;1.5 易装纸结构,不用喂纸;1.6 机顶报警灯柱,人性化报警设置:三级声光报警,范围、声音大小可调,报警信息按病人生理报警和监护仪技术报警分类,并分区域以黄色字体显示报警信息,胎心率报警可调整报警延迟;1.7 双胎心率重合报警(SOV) ,母胎心率信号重合验证;1.8 回顾报警功能,可回顾最近的50条报警信息;1.9 24小时CTG存储、回放,打印,掉电数据存储;1.10模块化结构,方便升级;1.11内置通讯接口,可与中央站组成网络系统1.12具有查找监护记录功能;1.13具备自动分析功能:能自动进行辅助加减速分析和基线分析及自动测量加减速同幅度和时间1.14 可进行快速标注,标注信息随胎心宫缩曲线可实时记录在打印纸1.15 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或美国FDA认证或整机性能稳定(绿色环保)有ISO14001体系认证。2. 显示:2.112.1寸高清晰可翻转彩色液晶触摸屏,全中文同屏显示监护曲线和数据。2.2良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多种界面可选;2.3胎心率120-160bpm正常范围区域标识;2.4监护曲线显示背景栅格支持30 ~ 240(美标)和50 ~ 210(国际)两种标准;2.5可同步显示和打印胎儿活动图曲线;2.6三种专业监护界面:胎儿监护曲线及数字显示界面、母胎监护曲线及数字显示界面、母亲监护曲线及数字显示界面;2.7胎儿监护数值窗口排列可进行横排或竖排调整;2.8最多7道波形显示,母亲参数列表,列表记录时间、心电、血氧、收缩压、舒张压、平均压、呼吸率和体温,每分钟记录一次监护曲线;3. 胎儿监护指标:3.1胎心:多晶片1MHz宽波束脉冲多普勒防水探头,自适应追踪,胎心信号扑捉稳定;超声工作频率:1MHz;超声波束声强:≤5mW/cm2(2.02mW/cm2);胎心率范围:30~240bpm;分辨率: 1bpm。3.2宫缩压力:无凸点探头设计,0-100相对单位;分辨率:1%。3.3胎动:手动/自动胎动检测,显示并打印胎儿活动图;AFM 范围:0% ~100 %; 分辨率:1%。4. 母亲监护指标:4.1 心电导联选择:三导心率范围:30-240次/分 测量精度:±2bpm4.2 无创血压 测量方法:振荡法无创测量计量单位:mmHg/Kpa可选测量方式:手动/自动4.3 血氧饱和度 显示方法:脉搏波形、血氧饱和度值测量范围:0-100%4.4 呼吸 阻抗法测量范围:0-120rpm5. 打印:5.1内置式152mm宽行打印,符合国际标准,连续准确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5.2打印机走纸速度1、2、3cm/min可调,支持最高速度25mm/s高速回放打印;5.3支持缺纸缓存打印,选段打印和定时打印功能,定时时长范围:10-90min,具有打印倒计时功能;5.4每十分钟自动打印时间、日期、母亲(心率、血压、血氧、呼吸、体温等参数数值);5.5打印记录母亲监护参数:血压(收缩压、舒张压和平均压)、血氧、脉搏、心电、呼吸,母亲心率和母亲血氧趋势图;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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