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水务局节水机关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汕头市水务局节水机关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水务局的委托,就汕头市水务局节水机关建设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水务局节水机关建设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1汕头市水务局节水机关建设服务项目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包组1和包组2。
2.2 包组1为咨询部分,主要工作内容为节水机关建设任务中非工程建设内容(含水平衡测试内容),包括节水管理、节水制度、节水宣传、水平衡测试工作及验收报告编制等主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验收标准详见《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节约[2019]1号)的要求。
2.3. 包组2为工程部分,主要工作内容为汕头市水务局办公楼3-6层卫生间改造施工、整栋办公楼节水器具采购及更换、供水管网的采购及施工、中水回用系统的采购和建设施工、绿化系统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所有工程内容,部分具体施工内容见招标图纸(另附)。
2.4通过包组1和包组2的实施,达到《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中不低于90分的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3、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包组1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28013.60元,包组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1986.40元。本项目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最终以市财政结算审核价为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合同价。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0月30日。
5、验收时间: 本项目验收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0月30日。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⑤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包组一供应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包组二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包组二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四、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
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七、谈判(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
八、谈判(磋商)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水务局
联系人:马工
电 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89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五栋三梯2409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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