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溪干流(水头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寿溪干流(水头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泉业【2011】14号
开标时间:2012-08-3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南安市寿溪干流(水头段)治理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以闽水建设[2012]45号《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南安市寿溪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 闽建咨泉业【2011】14号
2.工程规模:约为1187.5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 4 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且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
4.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5. 投标保证金为 20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 泉州银行百源支行 帐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交易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水交易[2012]8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其他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的方式,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2年8月22日 9 时00 分至
2012年8月28日17时30分止
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2年8月29日11时0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
2012年8月29日17时30分至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2年8月31日9时00分止
开标
2012年8月31日9时00分






招标人: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小石 电 话:139*****27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保福路67号二幢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小苏 电 话:189*****021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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