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汽车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汽车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汽车蓄电池采购项目已由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批准(【2020】8号),计划投资估价约22万元,资金自筹,招标单位为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州鸿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湖鸿采字2020-004
二、组织类型:自行分散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分项种类 | 预算 | 数量及单位 | 项目编号 |
汽车蓄电池 | 22万元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湖鸿采字[2020]-004 |
服务期为一年,如服务期未到一年但结算价已达到预算金额,本合同即中止。 | |||
注:本项目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蓄电池或相关零配件销售;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超过时间不再发售。
地点:湖州市凤凰一村14幢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原件1份)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4.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
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账户名称: 湖州鸿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
九、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于: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hzjtjt.com)
“湖州鸿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zhyem.com)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0月12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开标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月12日09:30时前在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开标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湖州市交通集团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洪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州鸿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柏全
联系电话: 0572—******* /173*****559
监督部门: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
十三、其他事项
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需做好相关防疫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1、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必须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每个供应商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进入交易现场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若为省外人员的,必须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防控期间,进入交易现场人员须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投标地点,“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投标地点;
5、所有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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