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采 购 询 价 通 知 书 采 购 编 号:SJC
********23 项目名称: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数字电缆测试仪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八月 一、报价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分包品名采购型号及配置报价型号配置是否响应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产地交货时间质保期预算采购单位一数字电缆测试仪采购要求详见附件套121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仟佰拾元整¥:美元(大写):美元 $ : 备注:①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包括设备及附件、运输、包装、装卸、安装、人员、保险、税金、集成、培训等所有费用)的全部内容。 ②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一、设备及明细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 量到货期质保期备注1数字电缆测试仪(主机、智能远端)配件: 测试报告软件,多媒体卡(4G),超六类永久链路适配器(2个), Cat 6/Class E 通道适配器(2个),康普六类跳线6根,多模光纤适配器(2个),多模光纤跳线(62.5及50的各2对),单模光纤适配器(2个),单模光纤跳线(2对),通话用耳机(2付),交流充电器(2个), 便携包,USB接口电缆,用户手册1套40天1年二、技术指标测量范围:(0~900)MHz测试线缆类型:1)电缆:综合布线用屏蔽和非屏蔽双绞线(STP,FTP,SSTP和UTP)2)光缆:单模/多模光纤精度:UL Ⅳ级认证基本功能:(一)主机部分手持式仪表,便于携带和现场使用;全中文用户操作界面;支持USB接口,方便取出数据、配置仪器、编制符合TIA606标准的电缆标识;一键实现电缆光缆测试功能切换,快速适应不同的物理介质测试(电缆/光缆);可带电插拔、更换线缆/光纤测试适配器,方便更换不同适配器;支持在线(有线)对讲功能,便于合理安排测试进程和工序;快速自动测试(完整的双向6类双绞线链路自动测试时间不大于9秒,F类不大于22秒)。(二)电缆测试部分电缆元件级测试(CAT5e/6/6A/7,100米) ;支持居中性/互换性认证;跳线元件级测试(CAT5e/6/6A/7,0.5-20米);支持居中性/互换性认证;模块元件级测试(可选);高可重复性永久链路测试(不同时间/仪器之间的一致性。使用特制永久链路适配器);支持据中心/互换性认证;高精度的电缆物理故障定位功能(HDTDX高精度时域串扰和HDTDR高精度时域反射定位技术),精确查找串扰和阻抗异常故障。(三)光纤测试部分支持多模、单模测试;支持光纤双波长、双光纤、双向测试;光纤测试模块为光源/光功率计一体化设计;支持万兆光纤精确测试(VCSEL光源);OTDR模块(可选),构成完整的光纤二级测试。三、验收依据、方法及单位验收依据:TMC-XZ-003《电缆测试仪计量校准规范》ANSI/TIA-568-C.3-2008《Optical Fiber Cabling Components Standard》验收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计量中心验收方法:校准四、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1、仪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对整机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期。2、卖方提供终身维修。保修期满后,原则上卖方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只收取更换的零部费,不另收取工时费。3、买方报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如果电话支持无法解决问题,则2天内卖方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4、十年内免费软件升级。二、供货和售后服务1、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交货。2、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质保期不低于1年,供货商投标应提供详细产品清单,终身免费维护。4、提供对所投货物的上门安装、调试,免费现场培训,使用户能够独立熟练操作使用所购货物。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三、报价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完成产品送货、现场安装、调试测试、人员培训和服务承诺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2、请投标人认真测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采购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其他一切费用应由供应商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3、若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在报人民币价格的同时报美元价格,采购方有免税资质,按免税办理。 汇率换算:美元/人民币=1/ 6.7。 二、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采购文件,并对自身的工作负责,报价一经采购中心确认,合同即以成立,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履约。3、供应商报价后如果违约,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会员供应商将按照《会员供应商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4、报价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报价文件无效。三、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关于报价:上述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单价和总价应包括货物、安装、售后服务等相关的所有费用。3、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供应商须对各分包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各分包的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上述货物的交货时间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至少满足采购人最迟交货时间的要求)。4、供应商提供的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本项目可采购进口产品。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型号及配置”和“是否响应”两栏若不填将默认为响应。6、交货地点: 见采购需求。 7、报价文件应当包括:①报价一览表;②相关服务承诺(书面材料,格式自定);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页);④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⑤报价明细表;⑥技术要求响应表;⑦配件品牌明细表;⑧报价产品的彩页或详细参数;⑨其他材料;注:我中心会员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不需有④,但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8、采购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上述材料壹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订后密封在报价袋中,未按要求提供,将不予授标。9、报价截止时间: 2012年9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其它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10、报价地点及要求: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4楼开标大厅,报价时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加,或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如为网上比价项目中心会员供应商可直接通过“网上比价系统”进行报价)。11、报价保证金要求:11.1、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叁元整,请在签名报到前递交有效银行本票或汇票,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中心会员供应商不需交纳)。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递交方式等内容递交,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一项目一交,投标人在我中心已有保证金的不能作为其投标本项目的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11.2、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其货物交付使用、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报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回:11.3.1、“公开报价” 供应商后撤回其报价;11.3.2、成交后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组织现场“公开报价”,内容为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合计”及其他内容。报价合计与明细价不相符的以报价合计数为准;大小写不相符的以大写数字为准,未按要求填写报价合计数的将不予唱标。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用户单位代表、采购中心代表和相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小于前次报价。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本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定标准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对于网上比价项目,询价小组在所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供应商中,按价格优先、交货时间优先、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由网上比价系统自动排序,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当出现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由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处理方法。13、付款原则:付款由采购人按省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有关程序执行。14、代理服务费: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5、采购中心联系人:本项目由我中心业务部严晓薇、周新负责,业务咨询电话为
***-********(严)、83286904(周)。有关采购的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www.jszfcg.com.cn),也可以与我中心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
***-********,传真83286920。16、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 建行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湖北路分理处帐号:
****************1196四、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具体方案和格式由供应商自行拟定。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地址: 邮政编码:受托人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日所在单位:职务: 身 份 证:现 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参加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SJC
********23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数字电缆测试仪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1、参加询价采购;2、现场报价;3、对报价文件予以澄清、解释;4、质疑;5、签订成交合同;6、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备注:(1)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持本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报价文件等事宜,报价文件中附授权书复印件。非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宜,采购中心将拒绝。(2)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采购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六、其他相关资料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七、报价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部件名称数量品牌单价(美元)总价(美元)单价(元)总价(元)产地质保期12345其 他产品调试,维护、技术培训、服务运费辅材等报价总计¥(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大写):美元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相关安装调试费用、质保及人员培训、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计算填列。(3)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报价人自行计算并填列。(4) “报价总计”等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合计”八、技术要求响应表说明:报价人必须仔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技术规范和功能偏离的条目列入下表。报价人必须根据所投软件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报价文件视为无效。序号名称原技术规范主要条款描述报价人技术规范描述偏离情况123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报价人根据系统方案添加的设备、材料等也请列出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九、报价产品的彩页或详细参数具体格式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但须报价单位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十、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专用条款)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1×年×月×日政府采购编号SJC
********2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数字电缆测试仪项目询价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 二、合同金额:人民币三、免费质保期:四、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之内五、交货地点: 六、验收:甲方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七、付款:由甲方按省级机关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付款。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0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正常使用,提交全部报告材料,通过甲方正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九 、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 合同鉴证: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询价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货物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十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询价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报价文件;乙方的承诺书及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二、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和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二0一 年 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二0一 年 月日户名:开户银行:帐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采购文件的内容一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经办人: 二0一年 月 日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l)“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资料。"工程"系指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装和调试的地点。2.技术规范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4.l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采用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l)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6.交货方式6.l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6.1.l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扬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 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 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现场交货或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已备妥待运输后 2 4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8.保险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办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按工厂交货或甲方自提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9.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10.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l 合同生效后 6 0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等交给甲方。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一起发运。10.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交给甲方。11.质量保证11.l 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1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11.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5 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及安装12.l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12.3 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12.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12.6 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进行。13.索赔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3.2 在第 11条和第 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13.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颔。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拖延交货14.l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14.2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赔偿除第16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周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1%计收。但违约损失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不可抗力16.l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l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8.履约保证金18.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委托招标人代为保管)。18.2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9.仲裁19.l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9.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9.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9.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20.违约终止合同20.l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l)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20.2 在甲方根据第2 0.l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与分包22.l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3.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4.合同生效及其它24.1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2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经招标人鉴证,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5. 合同适用本合同通用条款适用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工程类项目的合同通用条款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通用合同执行。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友情提示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更好地为广大政府采购供应商服务,我中心总结归纳了历年以来供应商在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导致投标或报价文件无效的主要情形,以及我中心针对这些情形的友情提示,供供应商在今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予以参考(以公开招标为例):情形一:投标供应商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投标手续,如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友情提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尽量提前到达投标现场(半小时左右)办理相关手续。情形二: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递交时间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友情提示:各采购中心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有不同,投标供应商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情形三:投标文件的数量及标注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友情提示:每个项目对投标文件数量的要求各不相同,投标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数量进行提供;由于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显要处明确表明“正本”、“副本”字样。情形四: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友情提示:我中心在每个项目的招标文件中都将该项目的采购预算予以明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该预算(如超预算采购人将无法支付),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情形五: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不允许投标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却投标了进口产品。友情提示:我中心在每个项目中都会明示该项目是否允许投标进口产品,并对进口产品的定义进行解释,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情形六: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签署的内容未进行签署,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有:未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签字;要求加盖公章却加盖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等。友情提示: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情形七: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经常出现的问题有:投标文件缺项或漏项;对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得更改的格式文件进行了更改等;原厂授权书、质保承诺函等内容缺乏招标文件规定的要素,如原厂承担的责任、免费质保的年限等。友情提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情形八: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友情提示:授权代表需持由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已经提供了格式),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办理投标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除了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等)。情形九:投标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参加投标。友情提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不具备直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如该分公司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由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出具书面授权,并在授权中明确母公司和分公司各自承担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情形十: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准入证书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常出现的问题有:证书过期;要求提供的版本与实际提供的版本不一致(如要求提供正本却提供了副本);应当进行年检未年检等(正在进行年检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材料、相应说明、相应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等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友情提示:投标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准入证书,并确保证书的合法有效性。情形十一、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注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友情提示: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响应,特别是对一些明确标注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必须满足,若不满足将视为“重大负偏离”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免责声明:上述友情提示仅供参考,由此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