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标号:SZCH2012-WJ-G-006采购单位:吴江市畜牧兽医站采购内容:“瘦肉精”检测试纸条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八月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瘦肉精”检测试纸条218投标有效期为四十五天(日历日)317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保证金不分标段)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7开户银行:浦发苏州分行营业部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411投标答疑会:书面答疑 511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 2012年 8月29日11:30前。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 8月28日11: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0512-
********;传真:0512-
********;联系人:朱勃文)619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二份72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3日下午13:30整822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923开标7时间:2012年9月13日下午13:30整地点: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103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135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该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0.7 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9第四章 招标书28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31第六章 评分标准35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畜牧兽医站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瘦肉精”检测试纸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招标编号:SZCH2012-WJ-G-006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瘦肉精”检测试纸条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一投标人不能重复投同一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就部分或全部标段中标。开标时将按标段号的顺序开标。投标人所投标段于报名时确认,确认后不得再变更。交货方式:1、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供货,一般每月供货一次,每次5000条,特殊情况每月供货可增加或减少,具体每批货由甲方告知后三天内到货。2、每次供货无偿增供同批次试纸条20条,由甲方留样保存。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苏州大市范围内)。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 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售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账号:
***-********-46)开标信息投标时间:2012年9月13日下午13:00-13:30时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3日下午13:30时整开标时间:2012年9月13日下午13:30时整投标开标地点: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联系单位单位名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电话: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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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2-
********邮政编码: 215007联 系 人: 朱勃文采购单位:单位名称:吴江市畜牧兽医站联 系 人:盛祖勋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企业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4.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厂家授权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开标现场备查);4.2标段一所投产品必须为经农业部备案的合格产品,标段二、三所投产品需为经农业部备案的产品或通过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测试合格的产品。(批文或报告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开标现场备查);4.3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声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经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将根据吴江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吴预指字[2010]第4号通知精神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 投标方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6. 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C 招标文件的说明8.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人收到。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11. 投标答疑会11.1投标人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11.2勘察现场:11.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3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人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D 投标文件说明12. 提示与要求12.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14.1.1投标函; 14.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1.3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4.1.4投标明细报价表;14.1.5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1.6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8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2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4.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4.2.2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4.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4.2.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2.6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2.7 招标人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14.2.8 满足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等;14.2.9《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说明表》(格式见第三章);14.2.10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等);14.2.11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代理商资格证明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14.2.1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理商提供)。注:1、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2、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4.1.1~14.2.1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3、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资料以备同其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资料核对。14.4 投标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3 投标人必须按所投标段分别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5.4投标文件须分别编写目录及页码,否则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5.5投标文件封面须写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号等内容,否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6.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6.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 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的名义,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采购单位将仅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据”。17.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7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7.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采购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5.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7.5.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5.4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7.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6 中标人如有17.5条款所述情形,招标采购单位仍有权按相关法规的规定选择下列条款之一执行:17.6.1要求中标人按照其投标文件继续履行;17.6.2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开标日起45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及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19.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E.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20.1.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一的正本及全部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20.1.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二的正本及全部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20.1.3 投标书一和投标书二必须分别装袋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或二)及正副本字样。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及未在密封口盖上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 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21.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21.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2.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F. 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3.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3.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4.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4.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4.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5. 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 对投标文件初审26.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6.4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6.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7招标人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 投标的澄清2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7.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8.废标28.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9.2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本次招标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G、授予合同30. 中标单位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3招标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 30.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1. 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32. 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2.4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 合同的签订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34. 履约保证金34.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帐户。34.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且履行完合同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天内退返乙方。H、其他事项35. 中标服务费35.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5.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6. 监督和公证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2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7.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诚和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2、投标函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招标书中要求的全部物品及安装、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第 标段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明细见《投标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10、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标段号 标号:SZCH2012-WJ-G-006项目名称投标价交货时间投标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4、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格式项目投标报价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交付期 总价 最终报价金额大写元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5、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交货期说明表投标货物技术参数说明表序号标的物名称招标要求技术参数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说明备注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6、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方)公章: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11年万元实现利润2011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章 招标书招 标 书受吴江市畜牧兽医站的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机构,就其所需的“瘦肉精”检测试纸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SZCH2012-WJ-G-006号二、标的物清单及技术规格:1、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一投标人不能重复投同一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就部分或全部标段中标。开标时将按标段号的顺序开标。投标人所投标段于报名时确认,确认后不得再变更。2、标的物清单:标段号试纸条类别招标数量(条)备注一盐酸克伦特罗57000二莱克多巴胺57000三沙丁胺醇570003、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室温操作,室温保存,保质期12个月以上。2)设有质控对照线。3)检测单个样品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4)检测结果的保存时间在30分钟以上。5)产品准确率≥90%。6)盐酸克伦特罗检测试纸条、莱克多巴胺检测试纸条、沙丁胺醇检测试纸条检测限均为3ng/ml。7)检测时不需借助其它仪器设备,依据线的有无清晰判断结果。8)产品质量稳定,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要求,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9)产品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信誉度。10)一块检测板上只有一条检测试纸条,一个小包装内不超过两块检测板。11)标段一所投产品必须为经农业部备案的合格产品;标段二、三所投产品需为经农业部备案的合格产品或通过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测试合格的产品。注:以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投标单位若有负偏离,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综合说明:1、报价要求及内容:包括招标书中要求的全部物品及安装、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验收、检测要求:(1)由采购方会同有关部门按招标要求进行验收。(2)采购方将对中标供应商供应的每批产品按一定比例随机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退货并重新供货,连续三次供货检测不合格,技术要求低于招标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将情况上报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并由中标方按照合同总价金额赔偿采购方损失。若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采购方有权请省级或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对其所供货物进行检测。为此每批不合格产品须按规定留样三份,每份100条,封样后其中一份由中标单位保存,两份份由采购方保存,双方盖章签字确认,以备复检。质量判定以省级或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无需复检,采购方留样将退回给中标单位。3、甲方配合工作:负责及时提供货物堆放场地;及时对乙方所供货物组织验收;负责乙方与其他工作单位人员的协调。4、伴随服务:(1)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免费提供的试纸条清单。(2)说明免费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3)服务的响应时间和解决问题的时间。5、付款步骤:每次供货初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由甲方付当批次数量价格的30%货款,余款三个月内付清。6、交货方式:(1)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供货,一般每月供货一次,每次5000条,特殊情况每月供货可增加或减少,具体每批货由甲方告知后三天内到货。(2)每次供货无偿增供同批次试纸条20条,由甲方留样保存。7、服务响应时间如在质保期(12个月)内发生质量变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紧急情况下1小时。并必须在8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投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质保期、付款方式、交货方式、服务响应时间等若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四、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最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根据吴江市政府采购编号 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吴江市畜牧兽医站所需要的检测试纸条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所需要的检测试纸条,具体明细清单如下: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③谈判邀请文件;④乙方在谈判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价格与支付: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包含全部物品及安装、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每次供货初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由甲方付当批次数量价格的30%货款,余款三个月内付清。3、付款方式:银行汇款。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招标要求进行验收。2、所有试纸条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3、货物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由技术监督部门验收通过为准。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采购方;四、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违约责任:乙方应严格履行其对售后服务的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七、交货方式:1、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供货,一般每月供货一次,每次5000条,特殊情况每月供货可增加或减少,具体每批货由甲方告知后三天内到货。2、每次供货无偿增供同批次试纸条20条,由甲方留样保存。八、产品检测:甲方将对乙方供应的每批产品按一定比例随机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退货并重新供货,连续三次供货检测不合格,技术要求低于招标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将情况上报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并由乙方按照合同总价金额赔偿甲方损失。若双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甲方有权请省级或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对其所供货物进行检测。为此每批不合格产品须按规定留样三份,每份100条,封样后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两份由甲方保存,双方盖章签字确认,以备复检。质量判定以省级或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如无需复检,甲方留样将退回给乙方。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十一、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机构一份。2、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本次招标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