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湖畔旺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金湖县“湖畔旺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采购磋商邀请公告
受金湖汇安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金湖县“湖畔旺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湖县“湖畔旺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JY********
二、项目采购要求
1、服务范围:金湖县“湖畔旺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寻求有实力的公司能够提供以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价:本项目设置采购最高控制价99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成为网货品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同意在招标人的监督下,独立组织人员技术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满足条件的承诺书)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报价投标人提供下列之一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特别说明:
(1)上述是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被取消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代理机构)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四、磋商文件信息及报名
1、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10日(节假日、非工作时间除外)
3、报名地点:金湖县市民中心3楼西区305室
4、报名材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自行到代理公司处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磋商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磋商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3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同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四室。
3、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书面评审。供应商须制作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装订并密封完好,封袋接口处应盖骑缝章。
六、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先生
(2)联系电话: 182*****008
(3)联系地址: 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磋商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李工 电话:********596
(2)磋商现场联系人:李工 电话:****-********
(3)联系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5室
(4)电子邮箱:********4@qq.com
七、磋商说明
1、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前完成签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保证金及相关材料。供应商未能在磋商时间前签到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供应商以现金方式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现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退还。
2、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3、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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