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鼎商业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玉鼎商业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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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鼎商业楼建设项目工程已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2】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李玉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其中,商业用房3600平方米,地下车库600平方米。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总投资:498万元
2.4工期要求: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2月30日
2.5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建设地点:尼尔基镇纳文西大街道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暂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到根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根公司报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上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毕业证、社保证明、身份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三份(A4纸)。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诉报名者,请于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到根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根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好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李玉权
招标代理机构:根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莫旗尼尔基镇郭博勒东街55号
邮编:162850
联系人:武京京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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