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行政服务大厅副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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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行政服务大厅副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购买行政服务大厅副楼电梯维护保养项目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市上元联合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深圳市上元联合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上元联合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30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1、日常维保,对电梯进行检查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

2、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50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重大维修和改造项目不包括在上述工作范围内。

3、服务期限:六个月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5、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自愿承担后果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副楼309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0年9月25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养 电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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