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航企生活保障基地(二期)工程塔吊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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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企生活保障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塔吊安拆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9 月26 日


招标文件目录

********4#_Toc********">一、投标须知1

********4#_Toc********">二、招标文件 的内容 3

********4#_Toc********">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4

********4#_Toc********">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6

********4#_Toc********">五、开标与评标 7

********4#_Toc********">六、合同的授予 11

********4#_Toc********">七、合同文本122

********4#_Toc********">八、附件 25

附件1:投标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标标价清单

附件4:综合单价分析表

附件5:承 诺 书


一、投标须知

1、招标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航企生活保障基地项目(二期)工程项目

1.2工程地点: 1.2工程地点: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航飞路以东、航华道以南、翔泰路以西、南辛庄街以北

1.3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1.4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日期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

计划竣工日期:竣工日期执行招标人要求。(工期日历天数为210 天)。

2、招标方式

2.1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招标,并选用固定单价 报价方式。

3、招标要求

3.1招标范围:航企生活保障基地项目(二期)工程5台塔吊租赁、安装、附着、顶升、拆除,固定式基础的预埋角钢、预埋节的就位及调整,包括上述承包范围的日常维护及含没有提到但为完成本工程工作所必然产生的费用。(TC6012/TC6013)

3.2技术质量要求:乙方的塔吊质量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省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3.3工期要求:开工日期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竣工日期执行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组织进场。

3.4安全文明施工:杜绝一切死亡和重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3.5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现场施工需要的模板、钢筋、混凝土、周转架料、装修材料以及施工设备机具的吊装、运转。

3.6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经建设部认证的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资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书以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 除非事先经过招标人的认可或根据招标人提出的更换要求,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相符,否则视为违约。

4、投标人资格

4.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

4.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人才能参与本项下的投标。

4.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招标范围内塔吊租赁、安拆的资质和能力。

4.4满足《招标公告》及本文件的其他的要求。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复制费)。

6、标前会议和现场踏勘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6.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请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办理。

6.3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自行与招标人联系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的,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其它注意事项:

7.1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的错漏若本应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予以更正而未能更正,导致投标人投标错误的责任,招标人不予承担。

7.2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删减、解释,并可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指令,投标人必须依令执行,不得异议。所有符合上述条件作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增补、删减、解释等文件将构成今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3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若未填报价款,则履行该项目的所有费用视作已包括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单价或价款内。

7.4所有投标人必须明白,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标函或收到的任何标函,亦不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标函的原因。

7.5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及随后可能的议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或支出不负任何责任。

8.合同文件及价款方式

8.1安拆合同中发生的安拆价款支付的前提是安拆塔吊所使用的工程项目的业主已经将相应的塔吊安拆价款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此项关于价款支付时间的附条件的规定是双方本份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条件。

8.2 费用计取时间:从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至双方所确认的实际停止使用之日止。

8.3双方每月20-25日核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租金,出具对账结算明细,经买方商务部确认审核合格后,于次月 30 日前支付乙方应结安拆的70 %(该款额已包含了当月100%的纯人工费,即全部工人工资),此款项待招标人收到是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支付;在安拆完毕且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此款项待招标人收到是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支付。

8.4进出场费:待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进场费随第一期租金一并支付,支付金额为进出场费的50%,待设备拆除完毕后出场费随尾款同期支付,支付金额为进出场费的50%。

8.5预埋节:随第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8.6本工程的合同文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塔吊安拆合同》。

9.投标语言及单位

9.1投标人应使用中文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或与招标人沟通交流。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标准及要求

必须能够满足招标单位对塔吊使用作业的设备性能、安全作业、优质服务、CI达标等方面的要求。

1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联系人:方诗浩电话:

技术联系人:

二、招标文件的内容

17、招标文件的内容

17.1除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说明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7.4投标人被认为是合格的、有经验的承包商,对此类工程有充分的经验,并熟悉招标文件和工程现场,了解工地位置、道路条件、装卸条件及其他任何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误申请将不批准。

1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本次投标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

18.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答疑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当在同一内容解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19、招标文件的修改

19.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以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补遗书或修改函件,应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19.2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编写在投标文件中,在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20.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二部分《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20.2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未有规定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20.3商务标

20.3.1投标书(格式按附后要求填写);

20.3.2投标文件综合说明、投标承诺函、企业简介等的复印件;

20.3.3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表证书、曾经参与施工的工程名称及安全、质量评定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0.3.4投标总价;

20.3.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0.3.7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派项目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及其资质、上岗证;

20.3.8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0.3.9主要类似工程业绩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合同主要章节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0.4技术标

根据招标人工程技术部门的要求,编制塔吊运行所需的技术方案、管理制度等文件,在获得招标人的审批后方可开始运行操作。

21、投标报价

21.1本工程的报价,投标人请选择以下第(3)种方式:

(1)分部分项包干法

(2)平方米造价包干法

(3)综合单价法

(4)总价包干法

(5)定额工日法

(6)总价优惠率包干法

21.2投标单位根据建筑市场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述报价方式确定本工程的最终报价;此单价包含不限于9%的增值税、附加税等。

21.3报价依据:详见本招标文件塔吊招标清单 。

21.4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

21.4.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若未发生下述条款中所列各项,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单价。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塔吊改型;

2)由于塔吊实际技术性能无法达到所提供塔吊出厂技术性能及起重特性;

3)由于塔吊司机人员的增减。

21.4.2包含塔吊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顶升、附着等辅助设施费、人工费、塔司工资、劳动保护费、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为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须的一切费用。

21.4.3本合同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 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等因素引起的 乙方的成本增减,均属于乙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之中。

21.4.4任何变更指示应有招标人代表签字后才能生效,投标人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投标人负责。

21.4.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指示在要求的进度内完成有关变更洽商工作,如投标人与招标人对变更洽商的估价发生争议,该争议并不构成投标人不完成或不按进度完成该洽商变更的理由。此外,投标人亦不能要求招标人需对变更洽商的估价金额与投标人达成一致意见作为执行该项变更洽商的条件。

21.5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执行招标文件。

21.6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比例或数据:执行招标文件。

21.7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如果有报价方面的优惠,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并应把涨价和其他因素影响计入投标报价,所报单价视为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如投标人中标,履约过程中不得再次进行议价。

22、投标文件有效期

2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的90日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3、投标文件的签署

2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20款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式叁 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 份,副本贰 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并在正本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投标文件的U盘)。

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和不褪色的墨水打印。

23.3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并将投标授权委托书附在其内,否则按第30款处理。

23.4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改动处签章或加盖公章,否则按第30款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都应密封包装,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未密封或未按上述要求包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24.2投标人在外包装上应写明:

24.2.1收件人的全称(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4.2.2云南省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昭通市鲁甸县第三中学项目塔吊安拆工程投标文件。

24.3如果投标文件递交迟到,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不负责任。

24.4以下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未密封或未按上述要求包装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以下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否则按30条作废标处理。

24.4.1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24.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等扫描件;

24.4.3近五年来企业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评价原件;

24.4.4其他与评标有关的资料证明的原件。

25、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5.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会场。

26、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26.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允许投标人声明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26.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6.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第32条的规定办理。

五、开标与评标

27、开标

27.1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记录)上签名。投标人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代表参加会议的,视为弃权。

27.2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27.3对已按第26.1条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密封不好或未按第24.1条办理的标书视为废标。

27.4开标时,招标人代表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和合法性,并签字确认。

27.5只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

28、保密

28.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28.2投标人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评定的后果。

28.3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两年内,无论中标与否招投标人在未征得原资料提供单位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将招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9、符合性审查

29.1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在对项目范围、规模及标准、付款方式、质量或组织实施等实质性内容有重大改变,或者对合同中规定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9.2开标后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30、废标条件

30.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废标处理:

30.1.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30.1.2投标书逾期送达;

30.1.3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合格,未按规定加盖印鉴的;

30.1.4投标文件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30.1.5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30.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0.1.7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0.1.8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修改处未按规定加盖公章或签章的;

30.1.9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30.1.10证件不全,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扫描件的;

30.1.11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31、差错的修正

31.1当发现投标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错误,则将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改:

31.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

31.1.3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分项合价之和为准。

31.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投标人应书面作出澄清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32.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33、评标

33.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成本管控中心经理或成本管理业务经理、成本业务主管人员、项目管理中心指定业务主管人员、项目部责任担当体组成。

33.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以下33.2.1的方法进行评标。

33.2.1最低价中标法,即报价最低的投标书应被评为“报价最有利者”,若技术、合同与行政管理方面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此标书应被认可为第一标。

33.2.2综合评价法,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对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量打分排定名次,原则上最高得分的为第一标(商务评标权重K1=80%,技术评标权重K2=20%)。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商务标部分:评标价计算

投标人评标价=投标人投标报价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最低时为满分80分

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每偏差1%,扣2 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

投标报价

偏差率

投标报价得分D(满分______)

1





2





3



































最高投标限价


技术标部分: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对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量打分(总分20分)排定名次。

33.2.3其他评标办法:合理范围低价中标。

33.3评标程序: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标方法,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当拟选取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或得分相同时,招标人有权增加1名中标候选人。

33.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33.5中标候选人可以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自愿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数额的优惠报价,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投标人也可以拒绝优惠报价。投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优惠报价给予保密。

33.6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考察投标人的实际施工能力及资信状况等,结合最终报价确定综合评比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34、考察说明

34.1招标人将在开标前对投标方履约能力进行考察。

34.2考察的内容是对投标方的资信状况、施工能力、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业绩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考察。

34.3考察的方式:对投标方进行实地考察。

34.4接受考察的投标方,应当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须的有关资料。

34.5 投标方拒绝投标人实地考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进行定标,招标人将不对定标理由进行任何说明。

35.2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外选择中标人。如经过现场考察,全部中标候选人都不适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3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进行网上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为三日。社会上没有对中标结果投诉的,招投人应在公示完毕后的三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对中标结果有投诉的,招投人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则双方的合约关系即告成立并开始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中标单位不得以合约尚未签订为由拖延履行。

35.4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理由。

六、合同的授予

36、合同授予的条件

36.1本合同将授予资格复审合格、投标文件合规、综合评分第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将本合同授予给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6.2如果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主动放弃其合同授予资格或因未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招标人取消其合同授予资格,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获得合同授予资格,以此类推,直至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获得合同授予资格。如果前三名均放弃合同授予资格或被招标人取消合同授予资格,招标人则应重新组织招标。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37.2签订分包合同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37.3分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37.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8、接受和拒绝签订合同的权利

38.1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签订分包合同,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其他中标候选人。

39.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3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9.2投标人不得用非法手段查询标底或其他投标人标函,凡泄漏标函、哄抬标价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取消其参加投标、承接工程资格。

39.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0.标准与规范

乙方的塔吊质量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省市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塔吊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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