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法院庭审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山县人民法院庭审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62404)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62404
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庭审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3988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庭审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439880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庭审媒体资源管理系统1套:数字法庭后台管理软件,B/S架构,实现对单体法院数字法庭系统进行配置和管理。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具备消息事件提醒功能;需要集中显示庭审消息事件和设备报警消息事件及手工报警信息事件,以便管理员及时处理。设备管理,可对法院的配套设备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设备处于异常状态,系统会立刻发送报警信息。笔录在庭审视频图像外显示,不与庭审视频图像叠加,不破坏庭审视频的完整性。每个直播观看用户均可自由切换收看合成复合分割画面的任一视频信号。通过选择复合分割画面中的小画面,使各视频单路信号均可扩大到全屏并流畅显示。主要功能包括:排期管理、内容管理、播控管理、权限管理、系统管理、日志管理、集中控制等。流媒体录播服务系统1套:针对数字法庭流媒体应用开发的流媒体服务器系统软件,可实现庭审直播、点播、组播、录制、码流转发等功能;采用B/S构架。支持连接远程法庭、远程讯问室,转发远程音视频数据流给庭审主机,并对远程数据流同步录制为单独文件。应用服务器2台:处理器:2颗4214 10C 2.2GHz ,内存:至少64G DDR4 RDIMM ECC,至少4TB企业级*8块/550W电源/USBDVDRW 单电;庭审媒资管理系统升级1套:智慧法庭综合支撑平台,实现智慧法庭的后台管理和流媒体管理,同时支撑对法庭的智能保障服务和为书记员、法官、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提供智能辅助服务。打印刻录机2套:全自动≥100片DVD/CD光盘批量刻录及打印,≥ 100片光盘前置外部输出;支持两种不同格式类型光盘混装,自动根据光盘容量识别使用相应的光盘;集成≥2个最新的DVD±R/CD-R光盘刻录机;刻录软件系统1套:后台集中刻录,视频文件进行集中刻录,光盘封面打印。控制电脑1台:商用台式机:CPUI5/≥8G/≥1T SATA II硬盘/DVD-RW/集成千兆网卡/双显示端口独立显卡/键盘/USB光电鼠标/显示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7日至 2020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江路与盘山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话: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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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盘山县人民法院庭审后台管理系统采购项目9.2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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