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热水器、厨房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商用热水器、厨房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商用热水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性条件、技术及商务要求预公告(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商用热水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XDZC2012-158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8月23日11时35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新都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 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 采购包个数: 2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本采购项目共分两个包件:包件1:商用热水器采购项目;包件2: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申请人资格: 包件1: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
2、制造厂家具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4、供货商在成都地区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全部销售业绩每年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包件2: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在成都市地区内有办公地点和售后服务机构;
2、具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供货商在成都地区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全部销售业绩每年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8月30日17时3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新都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B栋一楼
电 话:***-******** 传 真:***-********
其它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成都市新都香城中学的委托,拟对新都香城中学商用热水器、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8月30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方式见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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