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面向中考的学生体育成绩大数据子平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其他详见八、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面向中考的学生体育成绩大数据子平台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20-0992)
3、预算编号:00-20-4116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期项目旨在通过应用先进成熟的大数据技术,有效治理中考体育标准化考场所形成的海量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构建中考体育大数据资源,形成一体化的中考体育考试监管和分析服务,探究日常体育与体育中考的数据融合机制,向考务工作者和全市10万左右中考考生提供大数据服务。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或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12、项目联系人:郭隽寅、管健炜
13、电话:********、*********801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9-2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10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上述材料上传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27 17:00:00至2020-10-1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方式: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磋商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如需购买纸质磋商文件,请以单位转账形式支付纸质磋商文件费用(并在转账信息中备注相关必要的信息)。汇款信息:户名: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账号:****************0003。售价:电子磋商文件免费,纸质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办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0-14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0-14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以此为准)、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2、磋商地点:www.zfcg.sh.gov.cn(以此为准)、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及上传响应文件时所用的数字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不接受一切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报价。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4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启地点:www.zfcg.sh.gov.cn(以此为准)、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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