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曹县大集镇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市】曹县大集镇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曹县大集镇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1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由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价文件中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4、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平台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提供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须体现出本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5、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 100.000000 |
标签: 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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