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第二医疗综合大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
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疗综合大楼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招标工作,现特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
2.2项目总投资:103,103万元。
2.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30,5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439㎡(包括门诊、医技及住院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5,082㎡(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2.4招标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类(包括设计、代理业主等)必须进行招标的招标代理;其中代理业主招标为邀请招标。
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有:主体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平基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招标代理。
3. 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应有十年及以上的招标代理从业经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具备承担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和相应工作业绩。
3.1.3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在职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条件:
a.近5年内(指2015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个规模不少于5万平方米或者总投资不少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以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为准)。
b.近5年内(指2015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个项目代理业主招标的招标代理业绩(以代理业主招标中标通知书为准)。
c.近5年内(指2015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个工程设计招标的招标代理业绩(以设计招标中标通知书为准)。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
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需从事招投标工作十年及以上。近五年内(指2015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曾作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其业绩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3.1.4条(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的要求。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代理合同、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9 月 27 日起,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www.hospital-cqmu.com)上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本工程招标文件不接受邮递。
5.投标报价
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报出招标代理费的合理下浮比例。
6.招标代理费的计算及支付
6.1 招标代理费的计算:以每次招标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比例计算。
6.2 招标代理费的支付:每次招标服务工作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投标单位提交完整齐全的招标档案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若本工程列入国家审计项目,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一道主动接受和完全配合国家审计的相关工作。在国家审计完成后,如审定金额少于已支付金额,则中标单位应在国家审计出具正式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无息退还多收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每延误一天,按应退回金额的0.5‰承担违约责任。
7.投标文件要求:
7.1 投标费用: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装订成册:
第一册:经济标,应含《投标报价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二册:商务标,应含:
7.2.1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7.2.2须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2.3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代理合同、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2.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原件加盖公章)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2.5社保机关出具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
上述文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密封口袋中,并在密封口袋的表面加盖密封章。凡未密封者或未在密封口袋表面加盖公章者均为无效。
7.3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8.评标及中标
8.1招标人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或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报价,招标人将要求投标单位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标人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综合评定,从中择优确定一家有资质、有丰富类似项目经验、市场信誉好、行业内口碑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标单位与之签订合同。
8.3 中标通知: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来院签订合同。
9.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截止期: 2020 年9月 30 日(北京时间) 下午3点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审计处
9.3开标日期: 2020 年 9 月 30 日(北京时间) 下午3点
9.4开标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1号
联系人: 江老师023-********
何老师023-********
传 真:023-********
11.其他
11.1 投标文件原则不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备份留底。
11.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将列入医院黑名单,并保留向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11.3若投标单位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项目的投标。
11.4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出现违规、违纪、与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不力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