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迁安置工程(7号地块)一期1#2#3#4#10#11#47#楼招标公告
政府回迁安置工程(7号地块)一期1#2#3#4#10#11#47#楼招标公告
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政府回迁安置工程号地块一期#######楼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政府回迁安置工程(7号地块)一期1#2#3#4#10#11#47#楼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隶属于九台市住建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划一号路以南,规划三号路以北、规划申路以东,前进路以西;
2.2计划工期:2012年9月15日至2013年10月31日;
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计划总投资:17800万元
2.5标段划分: 2 个标段
一标段:政府回迁安置工程(7号地块)一期1#2#11#47#楼,建筑面积:35615.17平方米,计划投资额:7840万元。
二标段:政府回迁安置工程(7号地块)一期3#4#10#楼,建筑面积:31570.26平方米,计划投资额:69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工程投标。
3.4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向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8 月 22 日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每日9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28日16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在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2日9:00时,地点为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张视滨
电 话: 135*****11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 系 人: 党美兰
电 话: 157*****043
网 址: www.ccwl2001.com.cn
2012 年 8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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