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清河新居工程供水设备招标公告
廉租住房清河新居工程供水设备招标公告
济南市廉租住房清河新居工程供水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有意向投标单位参加济南市廉租住房清河新居工程供水设备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以北、小清河南侧。
2.2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82993.83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变频供水设备的生产、供应、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验收及售后维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工 期: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完成招标人下单批次供水设备的供应。批次数量、规格、型号和供货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单为准。投标人在货物送达现场之前,应提前通知本项目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确保相关单位已做好收、验货准备。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2 具有供货能力的产品生产企业或其直接全权委托的代理商;
3.3 所报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4 具有产品生产的相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
3.5 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3.6 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7 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3.8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9 本次项目拒绝联合投标。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
4.3 代理商需同时出具产品生产厂商允许代理其产品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4 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4.5 2010年以来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于 2012年8月 24日至8月 31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济南市高新区齐鲁软件园D座A201室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朱晓东 电话:****-********
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董雪 电话:139*****830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凤平 电 话:0531—********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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