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营业执照中具备视频监控或系统集成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标段:营业执照中具备实验室设备或刑事勘察技术设备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标段:营业执照中具备塑胶跑道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9月27日至2020年10月 9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1、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
4、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并携带原件查验。)。
售价:85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5时30分
地 点: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0号
联 系 人: 任警官
电 话: 181*****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15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