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振兴路、实验中学门前道路、玉泉二路路灯、电缆、箱变招标公告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振兴路、实验中学门前道路、玉泉二路路灯、电缆、箱变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岚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振兴路、实验中学门前道路、玉泉二路路灯、电缆、箱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岚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培军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19号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庄宜霖、吕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b_zhuangyilin@126.com
开户行:日照银行昭阳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振兴路、实验中学门前道路、玉泉二路路灯、电缆、箱变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振兴路12米双臂(250W*400W)高压钠灯124基、实验中学门前道路10米双臂(250W*400W)高压钠灯30基、玉泉二路双臂路灯154基;
第二包:玉泉二路VV22/4*16铠装铜芯电缆7700米;
第三包:振兴路125KVA箱式变压器2台、实验中学门前道路安装控制箱一台,玉泉二路125KVA箱式变压器2台(含变压器砖底座、控制系统);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一包:
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路灯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1.4本包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二包: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服务。
2.2若电缆非投标人自身所生产的,投标人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为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2.3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2.4本包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第三包: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3.2供应商须具有协调确保当地供电局给予送电的能力。
3.3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3.4本包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9月10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11日14:30-15:00,采购代理机构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1日15:0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9月11日15:00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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