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牌、标识招标公告
标牌、标识招标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标牌、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标牌、标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2]351号(总第329号)
二、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 量 | 基本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1 | 标牌、标识 | 方向指示牌 (双面) | 35套 | 详见项目具体要求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毕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挂墙铭牌 (含成套安装组件) | ||||||
门楣 |
三、投标单位资格:1、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的独立法人。
2、具备良好的设计制作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
4、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四、报名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六、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现场发售。
七、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现场勘查:投标单位为准确投标,须在投标前赴采购单位勘察现场,并按采购单位要求编制投标报价。2012年9月12日上午9:00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房间签到后,统一现场勘察。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13日上午9:00
十、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平原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二楼第二开标室。
十一、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报名时所提供企业资质及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二、联系人:赵丽娟
联系电话:0372- *******
报名电话: 0372-*******
十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十四、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站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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