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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鸭江镇2020-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鸭江镇2020-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鸭江镇2020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
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鸭江镇2020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鸭江镇2020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重庆市武隆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2020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武隆防动部发〔2020〕15号)要求,结合当前我镇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发展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深入推进兽医工作“三项制度”为重要抓手,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应免犬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目标。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按照《武隆区2020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动物疫病监测的采样送样工作,并全面完成区级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任务。
(六)及时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畜禽防疫档案》。
三、时间安排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月24日—10月20日。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础上,集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秋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责任落实作为推进秋防工作落实的首要任务。强化落实村级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和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在秋防工作中,各村村委、驻村包社工作队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加强相互沟通、支持、配合,全力确保秋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做好大宣传大排查工作。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发动镇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三)切实做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为杀灭或抑制细菌病毒,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减少动物发生疾病、传染病的机会,保护全镇畜牧业健康有序生产,秋防工作期间,各村要对辖区畜禽散养户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本次消毒要落实专人负责,以养殖户家的畜禽圈舍及外围、院坝为主要消毒区,做到真消实消,消毒前要确保畜禽圈舍环境整洁卫生。消毒结束后,各村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驻场兽医要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同时,各村要逐户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消毒池(铺设消毒垫)、摆放入圈专用鞋、消毒洗手盆等消毒措施。
(四)切实做好畜禽的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H5 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农村犬只由各村村级防疫员实施“代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同时,在秋防期间,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指导村级防疫员做好对已免疫的畜禽的畜禽标识佩戴和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的填发;各村及时建立健全《畜禽防疫档案》《畜禽养殖台账》,在秋防结束后,各村按照全镇秋防工作要求,将秋防档案汇交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存档,同时各村保留档案复印件存档。
(五)抓好防疫监管。对全镇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加强规模化畜禽场的监管,监督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严格落实引入畜禽隔离观察和监测制度,严格进出车辆、人员、物品管控和消毒,强化灭蚊灭蝇灭鼠、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病死畜禽规范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六)抓好动物疫情和养殖情况普查。各村要做实动物疫情和养殖情况普查工作,特别要精确建立健全生猪户口制,实施动态管理。普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时,要及时上报、规范处置。特别是发现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结节性皮肤病典型临床症状的,必须立即采取限制移动、环境消毒等先期处置,防止扩散蔓延。普查发现仔猪腹泻、猪链球菌病、猪丹毒、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症(兔瘟)等畜禽常见多发病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继续按照《重庆市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16〕7号)要求,对牛羊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普查,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防疫物资保障。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将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并按规定存储、管理和发放,建立入库和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强化行为规范。为避免出现因疫苗在运输途中的保管不当,造成疫苗无效,在秋防期间,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包片兽医负责运送包片的疫苗。同时,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对村级防疫员进行防疫技术培训,防疫队伍要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免疫注射中,落实“一猪一针头”、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或一针头到底,造成疫病传播。
(三)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工作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应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出养殖户家换鞋套或换鞋,严格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严禁免疫后的疫苗废瓶、脚套、手套、注射器具、酒精棉球等废品随意处置,必须收集交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集中处理。
(四)强化应急处置和问题解决。为减少疫苗免疫副反应引起畜禽死亡的损失,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指导村级防疫员对出现的疫苗免疫副反应畜禽及时进行抢救。在防疫过程中,有抗拒畜禽免疫的养殖户,各村要及时介入,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确保秋防工作顺利开展,畜禽应免尽免。
(五)强化督促检查。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加强督查检查,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镇纪委要对各村秋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及时进行查办;对引发动物疫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强化考核评价。秋防结束后,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免疫密度抽查,并将结果作为各村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来核算和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务报酬,形成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要及时督促其补免。
(七)强化信息管理。各村要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信息。防疫进度信息,以农业社为单位进行统计,要求每周周五上午12点前报本周防疫数据,报送到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汇总。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将全镇防疫进度汇总统一通过重庆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报送。2020年10月20日前,各村将《农村散养动物养殖档案》《农村散养动物防疫档案》《武隆区春秋季动物疫病普查统计表》《武隆区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统计表》《武隆区动物免疫副反应死亡诊断鉴定书》《鸭江镇动物免疫副反应救治处置情况登记表》交到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统计汇总。全镇的秋防信息,由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落实专人收集、统计、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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