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XQDZC20200681_01大庆市净园公墓物业、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净园公墓物业、绿化管理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XQDZC20200681_01大庆市净园公墓物业、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净园公墓物业、绿化管理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大庆市净园公墓
乙 方:大庆盛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大庆市净园公墓物业、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 服务内容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
1 | 注:1、提供服务时如未达到本项目要求(包括人员配置,机械工具配置,服务要求等)不予验收付款。 2、采购方由于近半年没有物业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服务开始10天内按照本项目要求集中清扫完毕。 (一)保洁项目: 1、负责办公楼(业务大厅、多功能厅、会议室、一楼、二楼走廊及大厅,2470平方米)、停车场 (8000平方米)、墓区(含墓区、墓区过道、环形路、焚烧场、绿篱甬道等,80096平方米)的清理保洁。 2、负责保洁养护16553座墓穴及未销售墓穴的掏水工作。 3、负责清理园区铁丝网外15米之内的塑料袋及杂物(约31000平方米。) 4、负责办公楼洗手间、室外厕所及浴室清洁工作。 5、负责清理放生池四周及水面垃圾(含除草)。 6、负责冬季全园区清雪工作。 7、负责重要祭祀节日(清明、中元节、小年前、 正月十五)的点香炉管理,并协助甲方做好防火工作。 (二)绿化项目: 1、负责净园公墓内乔木、针叶树、灌木、果树、绿篱、宿根花等树木、花卉养护。 2、负责净园公墓内草本花卉栽植及管理。 三、技术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供应商要安排足够的人员,保证净园公墓保洁项目的正常实施。应派驻物业项目经理1人,保洁人员14人(其中墓区设11人,焚烧场1人,办公楼及停车场设1人,环形路1人),日常水电维护1人,绿化人员3人。供应商派驻的物业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1)具有一定的物业管理经验;(2)有工作责任心。供应商所派驻的服务人员满足以下标准要求:(1)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2)无不良行为习惯或嗜好;(3)办公楼内派驻人员要求年轻、有素质、有文化。(4)供应商派驻的绿化人员有绿化经验,身体健康;(5)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上述派驻人员缴纳保险,人员上岗前需向采购方出示为派驻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则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次月补充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物业公司要遵守净园公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物业考核规定。保洁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服从净园公墓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工作积极努力,爱岗敬业。要熟悉净园公墓的基本情况,如客户询问墓园有关情况时给予必要的答复和引导,服务周到、讲文明、讲礼貌。 3、供应商所派驻的人员上岗前依据本项目人员要求,由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方可上岗,人员数量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要求,需要配备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吸污车、装载机或除雪铲车。 (1)办公楼公共区域(含会议室)及周围、停车场内每天应清扫保洁1次,随时发现需要保洁清扫的,应及时保洁清扫。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办公楼内物业服务面积中需要保洁清扫的,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保洁清扫完毕。办公楼地面每年要抛光1次。办公楼玻璃幕每年须擦2次,并做好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出现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垃圾日产日清,装袋封存。垃圾桶保持每天清洗。楼内垃圾桶外壳干净、无污物,垃圾不多于容量的1/3,无燃着的烟头。保证公共区域走廊、门厅无印迹、无积尘、无污迹、烟头等杂物。雨雪天气,出入口门厅及时铺设防滑垫,确保地面洁净。 (2)办公楼洗手间、室外厕所及浴室清洁、消毒应保证每天1次,要保持清洁;按甲方要求疏通室外下水道;室外厕所化粪池每年春秋清理各1次;办公楼洗手间化粪池每年秋天清理1次。在洗手间明显位置设置巡查记录,接受监督,随时保持台面、地面、大小便池等清洁无异味。办公楼洗手间做到以下标准:1.洗手间随时保洁,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污迹、无纸屑、烟头等脏物。2.小便池干净、明亮见本色,无尿垢、无烟头、无异味。3.便器、水池、干手机干净明亮无异物。4.墙面、镜面洁净明亮无水迹、无污迹,墙面顶部干净。5.洗手间门、窗玻璃,洁明亮见本色,无污迹、积尘,无乱贴广告、无乱涂乱画现象。6.洗手台面清洁干净,无水垢、积水、灰尘、污迹等脏物,水龙头明亮干净,无水垢、水渍。7.垃圾篓摆放整齐、清洁干净,垃圾不能超过容器的2/3。8.洗手间内物品摆放干净、整洁,无异味。9.洗手间定期消毒。 (3)墓区内(包括碑林、树葬等区域)道路、绿篱甬道、环形路要每天清扫1次,要将散落的松针、垃圾清扫后运至甲方指定临时垃圾存放处。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墓区内需要保洁清扫的,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保洁清扫完毕。新区待售墓按甲方要求重点保洁。焚烧场和焚烧炉产生的纸灰及其他垃圾每天下午定时清除,客户的祭奠供品每天下午2点清出墓区,鲜花在1天后清除。供应商所清除的垃圾要及时运至甲方指定的临时存放处。供应商要对园区内菜地、果树地、花园、树地、铁丝网外15米内等处的塑料袋、垃圾每天进行清理,做到园区无各种垃圾。供应商应将临时存放处的垃圾清理按照甲方要求,运出净园公墓,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点。食堂垃圾和鲜花垃圾,当天下午14时清运到垃圾处,办公楼附近垃圾箱内不存垃圾,所有垃圾堆放不得过多要及时处理,垃圾要运到市里指定的垃圾站,否则后果自负 (4)墓碑每周擦洗一次,沙尘天气造成的墓碑上落尘,清理时限为3天。骨灰墙内的保洁卫生每天打扫一次,玻璃窗每月擦洗1次,保持明亮整洁完好。园区内的雕塑、宣传牌、指示牌、石桌、石凳、碑林区、凉亭、小公园的座椅、休息座椅要随时保持干净无灰尘。 (5)在冬季清雪时按照天气预报划分大雪、中雪、小雪的等级,如发现夜间下雪,供应商应该在第二天早6时前开始组织人力对当天所安葬的墓区、新建墓、墓区甬道、办公楼及部分停车场进行清理,大雪5天清理完、中小雪3天清理完。清雪时,供应商自带清雪工具,应将积雪清运到甲方指定位置。 (6)绿化具体要求:配备洒水车、割草机、绿篱机,打药机。以园区所有树木、果树地、花圃、环形路两侧、养殖场四周等地块均无杂草,尤其是养殖场东侧林带要认真清理杂草、杂树,确保樟子松有一个好的生长环境。针叶树要保持树冠完整,做到无干枝和无黄叶压枝等。阔叶树木要保持无干叶、干枝,要保证行人走路无遮挡。保持绿篱藤蔓植物、地锦等生长旺盛,株距合理,无死株、枯叶、无断档,无病虫害。水蜡树墙经常保持修剪整齐,无断空,无残留枝叶。李子树、沙果等果树开花前后需喷洒农药2-3次;其他树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喷洒农药,保证做到无病虫害发生。同时对果树年追肥要达2次。花坛、花盆(不少于300棵)等栽植的鲜花株距要合理,整齐有序,搭配合理,花期要延续到10月中旬。按照气候变化适时搞好花草树木浇灌和排涝工作,做到大旱3-5天浇灌一次透水,小旱6-8天浇灌一次透水,花盆每7天浇透一次。对净园公墓内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要做到地面平整,无凸凹、无积水。对蓿根类的萱草、景天等花卉要实行周期(每周)性养护,并用喷壶设备进行细致浇灌,保持清新美观。绿化所用工具和设备由供应商负责,甲方负责提供水源。 四、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细则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月作业经费,由采购单位组成物业保洁服务质量验收小组,负责物业保洁服务质量的考核验收工作。验收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底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基础分:物业服务100分,绿化3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出具验收书面意见,作为支付作业经费的依据: 得分≥123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123分>得分≥110分,扣发作业经费总额的10%; 110分>得分≥98分,扣发作业经费总额的20%,采购单位将对作业单位提出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得分<98不予付款。 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墓区保洁: 墓区内道路、绿篱甬道、环形路要每天清扫1次,要将散落的纸削、枯叶、松针等垃圾清扫后运至甲方指定临时垃圾存放处。一经发现抽检不合格,扣1分。 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墓区内需要保洁清扫的,乙方应在1小时内保洁清扫完毕。如未按时清扫完毕扣1分。 乙方应将临时存放处的垃圾清理按照甲方要求,运出净园公墓,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点。如未按时完成扣1分。 墓碑每周擦洗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沙尘天气造成的墓碑上落尘,清理时限为3天。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骨灰墙内的保洁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无异味,玻璃窗每月擦洗1次,保持明亮整洁完好。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园区内的雕塑、宣传牌、指示牌、石桌、石凳、碑林区、凉亭、小公园的座椅、休息座椅要随时保持干净无灰尘。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乙方应对未销售的墓穴进行掏水并将掏出水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干净。如未及时完成扣3分。 环形道、绿篱甬道卫生:无纸削、无塑料袋、无烟头、无杂物、无杂草、落叶等每天清扫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5分。 焚烧场:每天清扫、掏灰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室外厕所:每天清扫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室外厕所春、秋各掏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食堂和办公楼产生的垃圾要每天下午2点前清除,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墓区外园区内铁丝网卫生:乙方要对园区内菜地、果树地、花园、树地、铁丝网外15米内等处的垃圾每天进行清理,做到园区无各种垃圾。如未及时完成扣3分。 乙方应该在雪后第二天早6时前进行清雪除冰作业。大雪5天清理完、中小雪3天清理完(以天气预报为准)。墓区不见明显积雪。大雪未及时完成清扫扣12分,中雪未及时完成清扫扣10分,小雪未及时完成清扫扣8分。 办公区 保洁对办公楼大厅、会议室、楼梯、业务室、多功能厅每天应清扫保洁,保证干净、明亮,地面无灰尘,甲方随时发现需要保洁清扫的,应及时保洁清扫。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办公楼内需要保洁清扫的应及时完成。如未及时完成每项扣2分(共计10分)。 办公楼地面每年养护抛光、打蜡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办公楼玻璃幕每年需擦2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卫生间进行不间断保洁,随时保持清洁。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办公楼周围、停车场内每天应清扫保洁1次,如未及时完成每项扣4分(共计8分)。 停车场积雪除冰按时清扫。如未及时完成扣3分。 人员配备 未按照合同要求人数上岗,未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的,少1人扣5分。 保洁人员迟到、早退、空岗等情况每人每项扣2分(共计6分)。 保洁人员上岗期间未按要求着装、未佩戴胸卡每人扣2分。 物业公司未配备物业经理,或是物业经理不带班的,扣2分。 未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工作的,扣5分。 绿化养护: 保证园区内树木、果树地、花圃、环形路两侧、养殖场四周等地块均无杂草。如杂草高度超过15cm(以地面计)不及时清理扣3分。 针叶树要保持树冠完整,做到无干枝和无黄叶压枝等。如清理不及时扣3分。 阔叶树木要保持无干叶、干枝,要保证行人走路无遮挡。清理不及时扣3分。 保证园区内绿篱藤蔓植物、地锦等生长旺盛,株距合理,枯叶、无断档,无病虫害。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保证水蜡树、榆树墙等修剪整齐,无断空,无残留枝叶。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李子树、沙果等果树开花前后需喷洒农药2-3次;其他树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喷洒农药,保证做到无病虫害发生。同时对果树年追肥要达2次。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花坛、花盆栽植的草本花,株距、搭配合理,花期要延续到10月中旬。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按照气候变化适时搞好花草树木浇灌和排涝工作,做到6-8天浇灌一次透水,花盆每5天浇透一次。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对净园公墓内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要做到地面平整,无凸凹、无积水。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对蓿根类的萱草、景天等花卉要实行周期(每周)性养护,保持清新美观。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验收程序:由采购单位依据本项目文件组织验收。 | 年 | 1 | 422800 | 422800 | ||
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贰仟捌佰(¥422800.00元) |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注:1、提供服务时如未达到本项目要求(包括人员配置,机械工具配置,服务要求等)不予验收付款。
2、采购方由于近半年没有物业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服务开始10天内按照本项目要求集中清扫完毕。
(一)保洁项目:
1、负责办公楼(业务大厅、多功能厅、会议室、一楼、二楼走廊及大厅,2470平方米)、停车场 (8000平方米)、墓区(含墓区、墓区过道、环形路、焚烧场、绿篱甬道等,80096平方米)的清理保洁。
2、负责保洁养护16553座墓穴及未销售墓穴的掏水工作。
3、负责清理园区铁丝网外15米之内的塑料袋及杂物(约31000平方米。)
4、负责办公楼洗手间、室外厕所及浴室清洁工作。
5、负责清理放生池四周及水面垃圾(含除草)。
6、负责冬季全园区清雪工作。
7、负责重要祭祀节日(清明、中元节、小年前、 正月十五)的点香炉管理,并协助甲方做好防火工作。
(二)绿化项目:
1、负责净园公墓内乔木、针叶树、灌木、果树、绿篱、宿根花等树木、花卉养护。
2、负责净园公墓内草本花卉栽植及管理。
三、技术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供应商要安排足够的人员,保证净园公墓保洁项目的正常实施。应派驻物业项目经理1人,保洁人员14人(其中墓区设11人,焚烧场1人,办公楼及停车场设1人,环形路1人),日常水电维护1人,绿化人员3人。供应商派驻的物业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1)具有一定的物业管理经验;(2)有工作责任心。供应商所派驻的服务人员满足以下标准要求:(1)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2)无不良行为习惯或嗜好;(3)办公楼内派驻人员要求年轻、有素质、有文化。(4)供应商派驻的绿化人员有绿化经验,身体健康;(5)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上述派驻人员缴纳保险,人员上岗前需向采购方出示为派驻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则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次月补充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物业公司要遵守净园公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物业考核规定。保洁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服从净园公墓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工作积极努力,爱岗敬业。要熟悉净园公墓的基本情况,如客户询问墓园有关情况时给予必要的答复和引导,服务周到、讲文明、讲礼貌。
3、供应商所派驻的人员上岗前依据本项目人员要求,由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方可上岗,人员数量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要求,需要配备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吸污车、装载机或除雪铲车。
(1)办公楼公共区域(含会议室)及周围、停车场内每天应清扫保洁1次,随时发现需要保洁清扫的,应及时保洁清扫。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办公楼内物业服务面积中需要保洁清扫的,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保洁清扫完毕。办公楼地面每年要抛光1次。办公楼玻璃幕每年须擦2次,并做好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出现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垃圾日产日清,装袋封存。垃圾桶保持每天清洗。楼内垃圾桶外壳干净、无污物,垃圾不多于容量的1/3,无燃着的烟头。保证公共区域走廊、门厅无印迹、无积尘、无污迹、烟头等杂物。雨雪天气,出入口门厅及时铺设防滑垫,确保地面洁净。
(2)办公楼洗手间、室外厕所及浴室清洁、消毒应保证每天1次,要保持清洁;按甲方要求疏通室外下水道;室外厕所化粪池每年春秋清理各1次;办公楼洗手间化粪池每年秋天清理1次。在洗手间明显位置设置巡查记录,接受监督,随时保持台面、地面、大小便池等清洁无异味。办公楼洗手间做到以下标准:1.洗手间随时保洁,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污迹、无纸屑、烟头等脏物。2.小便池干净、明亮见本色,无尿垢、无烟头、无异味。3.便器、水池、干手机干净明亮无异物。4.墙面、镜面洁净明亮无水迹、无污迹,墙面顶部干净。5.洗手间门、窗玻璃,洁明亮见本色,无污迹、积尘,无乱贴广告、无乱涂乱画现象。6.洗手台面清洁干净,无水垢、积水、灰尘、污迹等脏物,水龙头明亮干净,无水垢、水渍。7.垃圾篓摆放整齐、清洁干净,垃圾不能超过容器的2/3。8.洗手间内物品摆放干净、整洁,无异味。9.洗手间定期消毒。
(3)墓区内(包括碑林、树葬等区域)道路、绿篱甬道、环形路要每天清扫1次,要将散落的松针、垃圾清扫后运至甲方指定临时垃圾存放处。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墓区内需要保洁清扫的,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保洁清扫完毕。新区待售墓按甲方要求重点保洁。焚烧场和焚烧炉产生的纸灰及其他垃圾每天下午定时清除,客户的祭奠供品每天下午2点清出墓区,鲜花在1天后清除。供应商所清除的垃圾要及时运至甲方指定的临时存放处。供应商要对园区内菜地、果树地、花园、树地、铁丝网外15米内等处的塑料袋、垃圾每天进行清理,做到园区无各种垃圾。供应商应将临时存放处的垃圾清理按照甲方要求,运出净园公墓,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点。食堂垃圾和鲜花垃圾,当天下午14时清运到垃圾处,办公楼附近垃圾箱内不存垃圾,所有垃圾堆放不得过多要及时处理,垃圾要运到市里指定的垃圾站,否则后果自负
(4)墓碑每周擦洗一次,沙尘天气造成的墓碑上落尘,清理时限为3天。骨灰墙内的保洁卫生每天打扫一次,玻璃窗每月擦洗1次,保持明亮整洁完好。园区内的雕塑、宣传牌、指示牌、石桌、石凳、碑林区、凉亭、小公园的座椅、休息座椅要随时保持干净无灰尘。
(5)在冬季清雪时按照天气预报划分大雪、中雪、小雪的等级,如发现夜间下雪,供应商应该在第二天早6时前开始组织人力对当天所安葬的墓区、新建墓、墓区甬道、办公楼及部分停车场进行清理,大雪5天清理完、中小雪3天清理完。清雪时,供应商自带清雪工具,应将积雪清运到甲方指定位置。
(6)绿化具体要求:配备洒水车、割草机、绿篱机,打药机。以园区所有树木、果树地、花圃、环形路两侧、养殖场四周等地块均无杂草,尤其是养殖场东侧林带要认真清理杂草、杂树,确保樟子松有一个好的生长环境。针叶树要保持树冠完整,做到无干枝和无黄叶压枝等。阔叶树木要保持无干叶、干枝,要保证行人走路无遮挡。保持绿篱藤蔓植物、地锦等生长旺盛,株距合理,无死株、枯叶、无断档,无病虫害。水蜡树墙经常保持修剪整齐,无断空,无残留枝叶。李子树、沙果等果树开花前后需喷洒农药2-3次;其他树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喷洒农药,保证做到无病虫害发生。同时对果树年追肥要达2次。花坛、花盆(不少于300棵)等栽植的鲜花株距要合理,整齐有序,搭配合理,花期要延续到10月中旬。按照气候变化适时搞好花草树木浇灌和排涝工作,做到大旱3-5天浇灌一次透水,小旱6-8天浇灌一次透水,花盆每7天浇透一次。对净园公墓内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要做到地面平整,无凸凹、无积水。对蓿根类的萱草、景天等花卉要实行周期(每周)性养护,并用喷壶设备进行细致浇灌,保持清新美观。绿化所用工具和设备由供应商负责,甲方负责提供水源。
四、物业服务考核标准细则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月作业经费,由采购单位组成物业保洁服务质量验收小组,负责物业保洁服务质量的考核验收工作。验收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底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基础分:物业服务100分,绿化3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出具验收书面意见,作为支付作业经费的依据:
得分≥123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123分>得分≥110分,扣发作业经费总额的10%;
110分>得分≥98分,扣发作业经费总额的20%,采购单位将对作业单位提出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得分<98不予付款。
考核细则、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墓区保洁:
墓区内道路、绿篱甬道、环形路要每天清扫1次,要将散落的纸削、枯叶、松针等垃圾清扫后运至甲方指定临时垃圾存放处。一经发现抽检不合格,扣1分。
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墓区内需要保洁清扫的,乙方应在1小时内保洁清扫完毕。如未按时清扫完毕扣1分。
乙方应将临时存放处的垃圾清理按照甲方要求,运出净园公墓,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点。如未按时完成扣1分。
墓碑每周擦洗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沙尘天气造成的墓碑上落尘,清理时限为3天。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骨灰墙内的保洁卫生每天打扫一次,无异味,玻璃窗每月擦洗1次,保持明亮整洁完好。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园区内的雕塑、宣传牌、指示牌、石桌、石凳、碑林区、凉亭、小公园的座椅、休息座椅要随时保持干净无灰尘。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乙方应对未销售的墓穴进行掏水并将掏出水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干净。如未及时完成扣3分。
环形道、绿篱甬道卫生:无纸削、无塑料袋、无烟头、无杂物、无杂草、落叶等每天清扫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5分。
焚烧场:每天清扫、掏灰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室外厕所:每天清扫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室外厕所春、秋各掏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食堂和办公楼产生的垃圾要每天下午2点前清除,如未及时完成扣1分。
墓区外园区内铁丝网卫生:乙方要对园区内菜地、果树地、花园、树地、铁丝网外15米内等处的垃圾每天进行清理,做到园区无各种垃圾。如未及时完成扣3分。
乙方应该在雪后第二天早6时前进行清雪除冰作业。大雪5天清理完、中小雪3天清理完(以天气预报为准)。墓区不见明显积雪。大雪未及时完成清扫扣12分,中雪未及时完成清扫扣10分,小雪未及时完成清扫扣8分。
办公区
保洁对办公楼大厅、会议室、楼梯、业务室、多功能厅每天应清扫保洁,保证干净、明亮,地面无灰尘,甲方随时发现需要保洁清扫的,应及时保洁清扫。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办公楼内需要保洁清扫的应及时完成。如未及时完成每项扣2分(共计10分)。
办公楼地面每年养护抛光、打蜡一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办公楼玻璃幕每年需擦2次,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卫生间进行不间断保洁,随时保持清洁。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如未及时完成扣2分。
办公楼周围、停车场内每天应清扫保洁1次,如未及时完成每项扣4分(共计8分)。
停车场积雪除冰按时清扫。如未及时完成扣3分。
人员配备
未按照合同要求人数上岗,未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的,少1人扣5分。
保洁人员迟到、早退、空岗等情况每人每项扣2分(共计6分)。
保洁人员上岗期间未按要求着装、未佩戴胸卡每人扣2分。
物业公司未配备物业经理,或是物业经理不带班的,扣2分。
未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工作的,扣5分。
绿化养护:
保证园区内树木、果树地、花圃、环形路两侧、养殖场四周等地块均无杂草。如杂草高度超过15cm(以地面计)不及时清理扣3分。
针叶树要保持树冠完整,做到无干枝和无黄叶压枝等。如清理不及时扣3分。
阔叶树木要保持无干叶、干枝,要保证行人走路无遮挡。清理不及时扣3分。
保证园区内绿篱藤蔓植物、地锦等生长旺盛,株距合理,枯叶、无断档,无病虫害。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保证水蜡树、榆树墙等修剪整齐,无断空,无残留枝叶。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李子树、沙果等果树开花前后需喷洒农药2-3次;其他树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喷洒农药,保证做到无病虫害发生。同时对果树年追肥要达2次。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花坛、花盆栽植的草本花,株距、搭配合理,花期要延续到10月中旬。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按照气候变化适时搞好花草树木浇灌和排涝工作,做到6-8天浇灌一次透水,花盆每5天浇透一次。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对净园公墓内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要做到地面平整,无凸凹、无积水。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对蓿根类的萱草、景天等花卉要实行周期(每周)性养护,保持清新美观。如未按要求完成扣3分
验收程序:由采购单位依据本项目文件组织验收。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每三个月支付合同价款的25%。
第4条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提交给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交纳共有四种方式:在线支付、转账汇款、保函支付、年卡支付。
第五条 验收
(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市场区安萨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邰菲菲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李佳
联系电话:187*****543 联系电话:187*****149
签订时间:2020年8月11日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大庆
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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