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国农商互联暨精准扶贫产销对接大会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全国农商互联暨精准扶贫产销对接大会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项目编号:JH20-210181-006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81-00603
项目名称:2020全国农商互联暨精准扶贫产销对接大会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0全国农商互联暨精准扶贫产销对接大会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
最高限价:170000元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5—2020年10月23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174d20ff2a0.-754f">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全国农商互联暨精准扶贫产销对接大会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 2、服务地点:江苏南京 3、服务时间:2020年10月15—23日 2、项目需求: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包括设计、布展、维护等配套服务。展位面积96㎡(12m×8m)。主要分为直播区,展示区,对接洽谈区。其中展示区分两大块,一块为供销区(合作社)共10家左右企业。另一块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品牌产品、乡土美食产品、健康养生产品等共20家左右企业。展位搭建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体现设计为展示内容服务的原则,突出产品推介和贸易洽谈,把握环境氛围的总体设计和营造,切实规范管理施工搭建,保证各企业之间衔接顺畅,确保展位搭建取得良好效果。 3、项目要求: 1)、展位设计遵从展馆限高、承重等技术参数而进行。展位搭建不得以任何形式超过规定高度,以确保空调设备的正常运作和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2)、合理设置区域色调,对影像、灯光等影响整体环境色调的因素进行合理安排,综合采用声、光、电、多媒体相结合的布展手法,突出展示特点和企业特色,观展路线的设计要清晰、顺畅,展示造型开放合理,展品陈列整体感强,确保展会搭建布展取得良好效果。 3)、材料使用上应秉承低碳环保和循环利用理念。要更多采用“减量、复用、节能、再生、替代”有利于运输、组装并能重复循环使用的展具器材。 4)、结构设计要实用、安全、科学、合理。确保整体造型设计和搭建不能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5)、展位用电符合国家及展馆相应标准要求。 6)、遵守各项消防规定,所有展位装搭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不得以任何形式遮挡、阻拦展馆的消防器材。消防栓正面1m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严格执行展馆各项安保要求。 7)、展览活动项目布展及搭建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 施工和布展行为,受到当地《场馆管理规定》约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 2020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供应商须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fsyzb@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无效。邮件主题“2020全国农商互联暨精准扶贫产销对接大会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邮件正文写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未经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商务局
地址:新民市新市街98-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201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hfsyzb@126.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4220 1010 0100 8110 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
***-********-809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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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0全国农商互联暨精准扶贫产销对接大会新民市展位搭建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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