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安、全顺等汽车招标公告
途安、全顺等汽车招标公告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采购编号:QPZFCG2006-29),请报价单位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报价。
一、货物需求情况
1. 途安 1辆
2. 全顺 1辆
3. 桑车 11辆(其中二辆警车)
4. 帕萨特 3辆
5. 得利卡 1辆
6. 苏州金龙 1辆
7. 吉普车 1辆
8. 福特福克斯 1辆
9. 尼桑皮卡 1辆
10.尼桑阳光 1辆
二、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本市范围内)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到位。
三、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在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四、付款方式:
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合同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单提交给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后十五(15)天内付清。
五、货物报价
报价单位可以对以上全部项目的货物进行报价,也可分包报价,但不得对其中某一包的部分货物进行报价。请注明贵公司所报价内容的详细配置及型号,每个项目只以一个报价为准。
六、截止时间
对以上采购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06年4月18日下午1: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以下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青浦区财政局(主楼底楼会议室)。
七、报价文件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设备报价;
2、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
3、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4、响应单位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
5、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开户银行和帐号等。
报价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6室(采购中心)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人:朱燕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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