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工程专业
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O2O年 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度安全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审核推荐。
二、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O2O年 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20〕143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因违规申报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个人和单位 承担。在推荐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9号楼406室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孟晓梅,联系电话:********。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O2O年 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20〕143号)
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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