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DZC20200761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检测仪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DZC20200761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检测仪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检测仪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检测仪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2日14时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检测仪器采购。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
项目名称: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执法检测仪器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400.00元,
最高限价:90,630.00元,参与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制造的货物,则需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需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声明函不齐不全的谈判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谈判现场,该项目所投数字测尘仪产品必须满足三个以上(含三个)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9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10月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时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开发区科技路4号
联系方式:********">158*****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甄祖杰
电 话:158*****33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付雪
电话:****-*******
项目需求
验收时采购单位将按照项目需求逐条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噪声仪 | 2级或以上精度且具有倍频程功能, 具有防爆性能。配备声校准器。 (1)一般要求:便于携带,可直接在仪器中读出噪声强度; (2)测量范围:(30 ~ 130)dB(A),具有A计权,“S2(慢)”档; (3)选择具备测定等效连续声级功能的设备; (4)符合《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噪声》(GBZ/T 189.8-2007)要求; (5)具备防爆性能; (6)具有配套的声校准器(标准声源)。 | 1 | 台 |
2 | 数字测尘仪(防爆型便携直读式) | 防爆型、便携直读式。 (1)一般要求:小巧便于携带,可电池供电,有防爆功能,可直接在仪器中读出粉尘的质量浓度; (2)测量相对误差:对于校正粒子测量相对误差应当小于10%; (3)测量浓度范围:0.01mg/m3 ~ 150mg/m3;仪器应当内设出厂前已标定的具有光学稳定性自校装置。 | 1 | 台 |
3 | 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 | (1)检测气体:主要包括可燃气、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氧气(O2)。按需配置: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氰化氢(HCN)、氯气(Cl2)、氨(NH3)、二氧化硫(SO2)、磷化氢(PH3)等;检测参数种类可根据执法需要选配;其准确度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要求; (2)测量范围: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为0 ~ 100%爆炸下限;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0 ~ 300%最高容许浓度或0 ~ 30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当仪器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 ~ 30%直接致害浓度; (3)传感器类型:电化学型、催化型或红外光谱型,根据需要选配; (4)进气方式:扩散式或泵吸式,根据需要选配; (5)具备防爆性能。 | 1 | 台 |
4 | 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 | 应当具有报警功能。 (1)检测气体:总挥发性有机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TVOC)主要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2)传感器类型:通常采用光离子气体传感器(Photo Ionization Detector,PID)检测,传感器使用1000小时或3 ~ 5年更换; (3)分辨率:根据使用环境和需要确定; (4)具备防爆性能。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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