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的2020年度DNA常规建库耗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DNA常规建库耗材 2、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2020】00250号 采购代理编号:HNJX2020-ZB-091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1.88万元 4、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及收取方式: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为1.42万元,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5、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 01 | 有衬背的诊断或实验用试剂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61.88 |
5.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5.1.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公司近三个月的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6月-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6月-8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6月-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6月-8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免费报名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备注:各投标人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民币壹万贰元整(¥12000.00) 2、缴纳时间:于2020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银行账号:********1611 4、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朱先生 2、电话:****-*******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安局 (2)地址:郴州市 (3)联系人:朱先生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文锦路鑫沙苑2栋205 (3)联系人:张女士 (4)邮编:423000 (5)电话:****-******* (6)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