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煤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煤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HZ********-货物02)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煤炭采购
2、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
3、招标内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一台4吨锅炉用煤,采购煤炭300吨,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5、预算金额:人民币33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币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司章,原件现场备查)。
2、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成功业绩(须提供2016年1月之后的相关产品合同复印件及用户针对该产品出具的评价意见原件)(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司章,原件现场备查;评价意见原件须加盖用户章,注明合同甲方用户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实)。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有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承诺书及截图均须加盖公司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煤炭经营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及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上自行下载并传真回执,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壹佰元整,只接受现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邮件等方式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304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77*****682
其他说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退回。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地址: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桥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桥头校区行政楼304
招标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177*****682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煤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投标工作小组
2018年6月1日
标签: 煤炭采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