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余姚市乡土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第三批“余姚市乡土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农村实用人才开展科技推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对农业科技的“传、帮、带”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余姚市<农业政策补充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农〔2019〕1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余姚市乡土专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第三批市乡土专家评选名额为20名(2018年—2019年已被评为“余姚市乡土专家”的除外)。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城乡直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均可参加市乡土专家评选,无学历、职称要求。具有公务员和事业身份人员不在评选范围内。

按从业领域不同,一般可划分为生产型(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服务型(机械化、农资)2个类型。

三、评选条件

市乡土专家的人选,必须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群众公认度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体数据见附件2):

(一)经营情况。要具有一定规模农业经营场所和经济收入。生产型乡土专家,须有自己包装的食用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优先。

(二)技术推广。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过硬的技能,是当地农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公认的农业技术能手,并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传授能力。

(三)带动增收。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积极主动为农民提供服务,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

(四)社会公益。每年开展一次公益讲座和现场观摩活动。同时公开咨询电话和参与爱心帮护。

四、评选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市乡土人才的评选。

(一)组织申报。个人自愿申报,填写《余姚市乡土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自然情况证明、获得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初步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选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审。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研究提出本市乡土专家推荐人选。

(四)审定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对评审过程进行严格把关,经市乡土专家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地区评选人选并公示。

五、聘用管理

被认定为市乡土专家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布名单,并颁发聘书,聘期为二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市乡土专家评选工作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加快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有力抓手。第三批市乡土专家评选工作在市乡土专家评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加强工作部署,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沟通联系,坚持推荐标准,突出德才兼备,注重发展导向。通过评选推荐乡土专家,促进现实生产力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把开放式宣传作为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深入到村、户开展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乡土专家评选推荐工作方式、工作流程。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以实事求是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和经办人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指导。整个推荐人选过程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推荐条件和工作程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评选推荐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七、其他说明

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一式三份。联系人:邱旭静;联系电话:********

附件: 1、************************3.docx">余姚市乡土专家申报表.docx

2、************************4.docx">乡土专家量化指标.docx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 余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