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调查及数据库招标公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调查及数据库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东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2、批复文号:菏国土资发【2011】147号
3、招 标 人: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东明县境内。
2、招标范围:东明县城镇建成区以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土地调查及数据库。
3、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第1#标段:东明县东明集、大屯、马头、小井、陆圈5乡镇土地所有权面积约509.53平方公里、使用权面积约51.7平方公里及全县数据库整合;
第2#标段:东明县开发区、城关、渔沃、武胜桥、菜园集、沙窝6乡镇土地所有权面积约442.42平方公里及使用权面积约46.08平方公里;
第3#标段:东明县刘楼、长兴集、焦圈、三春集4乡镇土地所有权面积约423.45平方公里及使用权面积约38.31平方公里。
第4#标段:东明县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整合质量监理,本标段约投资7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资格或虽不具备土地登记代理资格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果中标一定选择经招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土地代理机构参与工作。
3.3、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调查机构。
3.4、潜在投标人根据其相应资质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壹个标段。
3.5、拥有从事数字摄影测量和属性数据调查必须具备的人员数量、技术水平及设备要求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等要求:
1、公告发布及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12年08月23日至2012年8月28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进行报名);报名地点为: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
2、报名资料(以下证件必须提供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与报名,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法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⑤、税务登记证;
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段文生 魏主任
地 址:东明县城南华路南段 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一楼西大厅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868号
日期: 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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