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927阿旗公司广告制作及服务(服务时间:2020年11月)
98927阿旗公司广告制作及服务(服务时间:2020年11月)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编码 | 采购工厂 | 文档/附件 | 备注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税率 |
---|---|---|---|---|---|---|---|---|---|---|---|
广告制作及服务 | 咨询服务 | 无 | 1 | 套 | 电汇或承兑 | CAB1 | 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80000 | 6%(增值专票) |
一、项目名称:
广告制作及服务
二、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自筹
服务时间:2020年11月
服务地点:207国道22公里处西侧广告塔
服务要求:制作3米×10米(双面)广告及安装
三、招标项目内容明细
项目名称:广告制作及服务
招标内容:大型广告塔广告制作及服务
最高限价:8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揽大型广告塔等营业范围,具有能开具广告服务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服务、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项目的能力(承诺证明,格式自拟);
3、供应商必须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截图证明);
4.在金隅集团、冀东集团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以及信誉较好的供应商;
5、符合广告制作及服务行业质量标准;
6、设计制作安装、质量服务保障能力强,履约能力好;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证明(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能够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以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为准
八、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名称: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阿巴嘎旗德力格尔工业园区
项目单位联系人: 樊月红
电话:151*****385
标签: 广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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