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高新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室内靶场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高新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室内靶场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室内靶场升级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2020-G-028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巡特警大队室内靶场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219.26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清单
序号 | 清单分类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正面软质收弹器改造 | ㎡ | 64.6 |
2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两侧18米范围(15米射距)百叶窗钢板收弹 | ㎡ | 137 |
3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顶部防弹压线 | ㎡ | 144 |
4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地面防跳弹消音处理 | ㎡ | 522 |
5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顶面防跳弹消音处理 | ㎡ | 522 |
6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两侧墙面防跳弹消音处理(非收弹墙面) | ㎡ | 83.6 |
7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通风系统改造 | 项 | 1 |
8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射击区域泛光照明 | ㎡ | 522 |
9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正面底防弹墙 | 米 | 18 |
10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正面靶面照明光源 | 项 | 1 |
11 | 场馆实弹防护项目 | 原场馆拆除 | 项 | 1 |
12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正面侧转式声电定位靶机 | 台 | 6 |
13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侧面便携式多功能战术靶机 | 台 | 6 |
14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原速射类设备的维护 | 项 | 1 |
15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移动射击棚改造升级 | 项 | 1 |
16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靶场控制系统 | 套 | 1 |
17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教官手持便携式控制系统(含便携支架) | 套 | 1 |
18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场馆监控 | 项 | 1 |
19 | 靶标设备改造及新增 | 模拟掩体 | 个 | 24 |
20 | CQB战术冲房 | CQB战术冲房 | 套 | 1 |
(二)其他要求
1、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要求:合格
3、中标人需对采购人的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直到操作管理人员能完全独立掌握操作为止。
4、中标人需对采购人的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靶场的日常维护、故障排除、零配件更换、耗材更换等使用事项进行培训,直到操作管理人员能完全独立掌握操作为止。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80 个日历日内完成拆除、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
6、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3、********6(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2公开开标大厅(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王姚宗
电 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联系人:陈超、宁杰星、杨莹、孙阳、王思恬、周庞
电 话:****-********
3、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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