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远局供电局计量智能仿真培训设备、变压器容量测试仪等专项购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486)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编号:001)
2020年清远局供电局计量智能仿真培训设备、变压器容量测试仪等专项购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486)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编号:001)
2020年清远局供电局计量智能仿真培训设备、变压器容量测试仪等专项购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编号:001)
各投标单位: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技术规范书相关内容要求澄清答复如下: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需澄清问题 | 答复 |
1 | 移动式线路用电监测仪 | 移动式线路用电监测仪 | 1、《台区智能管理单元(用电监测仪)技术规范书》内第2条 性能要求: 2.1功能配置:台区管理单元的功能配置见表1第4条“ 远程连接:以太网接口,台区管理单元可通过以太网接口与主站建立连接;4G接口,台区管理单元可通过4G接口与主站建立连接” 澄清要求:此处主站未明确为什么主站,根据《DL/T 1527-2016 用电信息安全防护技术规范》“6.1 总体技术要求 用电信息安全防护总体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b)保护用电信息系统数据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泄漏、破坏和免受未授权的修改。”和《广东电网公司营配一体化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技术规范 》 “5.1.3 安全性 系统的安全对于一体化系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系统设计中,在确保开放性的同时,还必须保证系统的安全性,防止非授权用户的侵入和机密信息的泄漏。系统的安全性设计是分层次的、全方位的设计,包括电量采集终端(ERTU)、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多级安全控制。” 用户电能量数据不应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的主站上传数据,此处应明确为“广东省电网公司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 2、2.1功能配置:台区管理单元的功能配置见表1第6条“ 数据传输:与主站通信 与主站的通信协议符合Q/GDW 1376.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管理单元通信协议》和在此基础上的扩展命令” 澄清要求:此处提及的Q/GDW 1376.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管理单元通信协议》是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建议更改成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_计量自动化终端上行通信规约》。 | 1、由于网络安全相关要求,用户电能量数据不应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的主站上传数据,为避免信息泄露,故对2.1功能配置中远程连接、主站数据等传输功能不做要求,以新发布技术规范书功能要求为准。 2、功能配置中与主站的通信功能不作要求。 |
注:标的4的技术规范书请以此次发布的为准(详见澄清公告附件),原技术规范书作废。
二、本项目的开评标时间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请各投标人按此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盖章)
2020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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