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委-中国核电主题节点宣传招标公告

共管委-中国核电主题节点宣传招标公告


共管委-中国核电主题节点宣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管委-中国核电主题节点宣传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NSC-20WHYX020847

2.2 招标项目名称

*******">共管委-中国核电主题节点宣传

2.3 招标项目概括

公司官方(中英文)网站,作为板块各成员公司共同使用的对外信息发布及传播的官方渠道,需要通过丰富的内容运维展现中国核电整体形象;微博是中国核电即时回应公众或投资者关切的战略沟通渠道,是传播公司品牌及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根据公司宣传文化一体化行动计划安排,需每年在行业媒体上进行专版或主题策划宣传,同时需对官网、微博进行进一步丰富内容策划和专业维护,打造中国核电在中国核工业的整体传播形象,特联合专业机构对中国核电年度主题节点工作进行宣传,发出中国核电的声音;同时需对公司的外部舆情环境进行有效检测,通过日报形式对外部环境和行业动态保持敏感,提升公司的对外部舆情环境的适应和反应能力。为整合上述宣传渠道和口径,发挥整体优势,特对上述项目进行整体外委专业机构加以管理。

*******">2.4 招标范围

(1)对中国核电及成员公司的日常新闻宣传及党建文化宣传稿件的深度采写、改编;

********2">(2)围绕中国核电中心工作进行主题策划、深度采访和专栏宣传报道,全年不少于10篇;

********3">(3)对中国核电宣传文化通讯员队伍进行写作技能的指导和培养;

(4)策划官网运营方案;根据批准的方案对网站栏目进行组稿、编辑和刊发,组稿深度报道不少10篇,全年运维情况总体报告及官网发布内容汇编不少于5册;

(5)公司主题宣传稿件策划及微博深度传播,在线微博互动等主题活动策划及实施,日常新闻信息及企业文化等传播内容的微博发稿等,其中主题策划发稿不少10次,获得主流媒体转发的原创微博数不少于6条,微博在线活动不少于6次,相关活动获得中央媒体转发不少于3次;提供年度微博运维报告;

(6)围绕“华龙一号”重大工程节点等开展媒体采风工作,全年不少于一次;

(7)舆情日报满足工作日一日一报,特殊事项快速专报的要求,提供舆情日报年度汇总版。

(8)对中国核电外部宣传形象进行整体策划、传播、跟踪和评价。

2.5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

*******">2.6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06月30日。

2.7 质量标准

遵行新闻出版总署以及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满足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技术文件中相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项目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5)拥有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等宣传平台,在报纸杂志专版、展览展示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充足的实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82110 00- 20208 26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共管委-中国核电主题节点宣传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4.5.1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4.5.2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0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收件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914900(北京时间)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8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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