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佳苑小区招标公告
滨海佳苑小区招标公告
滨海佳苑小区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X********5
工程名称 滨海佳苑小区
招标人名称 赣榆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赣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县新城242省道以东、金海东路以北、临海北路以南、滨海路一西范围内的部分地块
工程规模 6158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X********504 B1#楼土建及安装工程 公开招标 1200 2012-8-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8月25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9月2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4年2月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8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8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包括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原件随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同提交备查。
2、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72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4)、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建综【2009】483号文、连清办【2010】4号文、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1〕9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6)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经理部,并在投标书中附相关人员证书。
7)、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8)、按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有关规定,投标单位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应提供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检查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二年来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仅要提供上述二项证明,还要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8).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8).2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外市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3、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含9家)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若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在资格预审环节采用项目负责人答辩打分排名的方式,确定9家的潜在投标人。本工程将采用法人面谈制度(具体内容执行连建招【2010】323号文。)
4、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且采用远程评标。综合评分分值100分,具体分摊如下:①投标报价(74分);②施工组织设计(20分);③企业业绩(2分);④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⑤信誉(-2分~+2分)。
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投标。
6、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7、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注册建造师证、拟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建造师的联系电话)等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中途不得更换经办人。
8、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除赣榆县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县纪委举报电话:********;县投诉中心举报电话:********;县招标办举报电话:********。
10、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须授权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携带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同时到场(有关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本单位提供的证明无效)。
11、资格预审评分细则及办法如下:
1. 评审原则
1.1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护合法竞争。
1.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
1.3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拒绝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并保留其单位投标信誉的不良记录。
1.4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后,投标申请人提出的任何修改和声明,一律不能作为评分依据。
1.5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招标人1人、从省专家库随机抽取4人,共5名人员组成审查委员会。
1.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的得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得分。
1.7评定原则:资格审查采用百分制的打分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拟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的答辩进行打分。并按得分高低及法定代表人面谈情况选择9家合格投标申请人为本工程的投标人。如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中出现第9、第10名报名人得分并列,则由资格预审工作组投票从中选定获准投标人。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选取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投标人。
2.评分标准
本工程招标资格审查主要对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个人资历25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的学历、工作经验、职称及注册资格等进行综合打分
①学历:拟报项目建造师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得1分、具有大专学历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供评委审核,否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加);
②工作经验:拟报项目建造师需具有工程类工作经历,并详细描述工作期间的工作职责13分(需相关工作单位提供证明,证明原件放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中,副本中放入复印件);
③拟报项目建造师具有中级职称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加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供评委审核,否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加);
④拟报项目建师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加2分、若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加2分、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加2分(以上得分可累加,需提供注册资格证书原件供评委审核,招标人同时进行网上查询)。
(2)业绩3分:各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负责人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验的得基本分1分;近两年内(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查时提供合同原件)有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验的得2分;近两年内(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查时提供合同原件)有过与本次招标房屋建筑工程层次、规模类似的得3分。(本得分项得分分值不累加)
(3)奖项2分
①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放入投标书中。若未提供原件或未提供复印件均不得分)。
②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向前推满一年、二年及三年,在有效期外获得的奖项均不予计分,获奖时间以相关部分颁发的证书时间为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若未提供原件或未提供复印件均不得分)。
(4)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70分
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情况就其施工重点、难点、如何组织工期安排、现场管理等情况现场提出问题由各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进行解答,并依据其解答情况进行打分。能够全面、有针对性的解答审查委员会提出问题的得60分-70分,基本解答审查委员会提出问题但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的得50分-60分,解答较差的得42分-50分,解答毫无针对性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酌情给分。
注:资格审查过程中及审查后招标人均需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若经查有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资格,并确定未入围中得分最高的投标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此类情况可类推。
3、通知
3.1 招标人以书面方式将各单位的资格预审情况通知各投标申请人。申请人无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单位,否则视为申请人默认。(代理公司传真****-********,电子邮箱dhgczx@126.com)
3.2招标人没有义务对申请人做任何解释和说明。
评标标准
一、投标报价(74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4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3分;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七)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如何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三、企业业绩2分;是指:近两年(是指:2010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日,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为准)承担的工程建筑层数在18+1层及以上、单体建筑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每项加2分。
四、投标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内容 分 值 评 审 要 点 及 得 分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
说明:招标人可在以上评审内容的基础上自行增减相关内容,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信誉(-2分~2分)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纪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则信誉分得0分。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其是不存在“不当行为”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章为准,其他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http://www.lygcin.gov.cn/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注:以上第二、三、四、五项为技术标,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赣榆县新城区创联大厦13楼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连云港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A座509室 联系人
张捷
传真 电话
****-********,159*****148
邮编 222006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8月25日至 2012年8月2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5时 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2年8月25日至 2012年8月29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300分,下午 15时 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专业公告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 1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包括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原件随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同提交备查。
2、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72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4)、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建综【2009】483号文、连清办【2010】4号文、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1〕9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6)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经理部,并在投标书中附相关人员证书。
7)、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8)、按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有关规定,投标单位和拟派注册建造师应提供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检查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二年来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仅要提供上述二项证明,还要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8).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8).2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外市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3、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含9家)采用合格制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若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在资格预审环节采用项目负责人答辩打分排名的方式,确定9家的潜在投标人。本工程将采用法人面谈制度(具体内容执行连建招【2010】323号文。)
4、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且采用远程评标。综合评分分值100分,具体分摊如下:①投标报价(74分);②施工组织设计(20分);③企业业绩(2分);④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⑤信誉(-2分~+2分)。
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投标。
6、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7、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注册建造师证、拟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建造师的联系电话)等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中途不得更换经办人。
8、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除赣榆县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县纪委举报电话:********;县投诉中心举报电话:********;县招标办举报电话:********。
10、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须授权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携带其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同时到场(有关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本单位提供的证明无效)。
11、资格预审评分细则及办法如下:
1. 评审原则
1.1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护合法竞争。
1.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
1.3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拒绝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并保留其单位投标信誉的不良记录。
1.4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后,投标申请人提出的任何修改和声明,一律不能作为评分依据。
1.5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招标人1人、从省专家库随机抽取4人,共5名人员组成审查委员会。
1.6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的得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的得分。
1.7评定原则:资格审查采用百分制的打分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拟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的答辩进行打分。并按得分高低及法定代表人面谈情况选择9家合格投标申请人为本工程的投标人。如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中出现第9、第10名报名人得分并列,则由资格预审工作组投票从中选定获准投标人。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9家,选取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投标人。
2.评分标准
本工程招标资格审查主要对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个人资历25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的学历、工作经验、职称及注册资格等进行综合打分
①学历:拟报项目建造师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得1分、具有大专学历得2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供评委审核,否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加);
②工作经验:拟报项目建造师需具有工程类工作经历,并详细描述工作期间的工作职责13分(需相关工作单位提供证明,证明原件放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中,副本中放入复印件);
③拟报项目建造师具有中级职称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加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供评委审核,否则不得分,本项得分不累加);
④拟报项目建师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加2分、若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加2分、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加2分(以上得分可累加,需提供注册资格证书原件供评委审核,招标人同时进行网上查询)。
(2)业绩3分:各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负责人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验的得基本分1分;近两年内(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查时提供合同原件)有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验的得2分;近两年内(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审查时提供合同原件)有过与本次招标房屋建筑工程层次、规模类似的得3分。(本得分项得分分值不累加)
(3)奖项2分
①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放入投标书中。若未提供原件或未提供复印件均不得分)。
②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向前推满一年、二年及三年,在有效期外获得的奖项均不予计分,获奖时间以相关部分颁发的证书时间为准。(资格预审时须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若未提供原件或未提供复印件均不得分)。
(4)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70分
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情况就其施工重点、难点、如何组织工期安排、现场管理等情况现场提出问题由各投标申请人拟报项目建造师进行解答,并依据其解答情况进行打分。能够全面、有针对性的解答审查委员会提出问题的得60分-70分,基本解答审查委员会提出问题但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的得50分-60分,解答较差的得42分-50分,解答毫无针对性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酌情给分。
注:资格审查过程中及审查后招标人均需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若经查有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资格,并确定未入围中得分最高的投标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此类情况可类推。
3、通知
3.1 招标人以书面方式将各单位的资格预审情况通知各投标申请人。申请人无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发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单位,否则视为申请人默认。(代理公司传真****-********,电子邮箱dhgczx@126.com)
3.2招标人没有义务对申请人做任何解释和说明。
评标标准
一、投标报价(74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4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一)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3分;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四)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七)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八)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九)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如何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十)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三、企业业绩2分;是指:近两年(是指:2010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日,具体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为准)承担的工程建筑层数在18+1层及以上、单体建筑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每项加2分。
四、投标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内容 分 值 评 审 要 点 及 得 分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
说明:招标人可在以上评审内容的基础上自行增减相关内容,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信誉(-2分~2分)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纪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则信誉分得0分。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其是不存在“不当行为”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章为准,其他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http://www.lygcin.gov.cn/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注:以上第二、三、四、五项为技术标,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507室(来前电话联系)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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