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设备招标公告

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设备招标公告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HZFCG-2012-007


采 购 人:金湖县规划局
采购机构: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内容:配电设备及电缆线采购及安装

二〇一二年八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3
二、投标人须知……………………………………………………6
三、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18
四、采购配置及总体要求…………………………………………27

第二章 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33
二、开标一览表……………………………………………………34
三、投标报价表……………………………………………………35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36
五、备品备件报价表………………………………………………37
六、服务承诺………………………………………………………37
七、施工组织方案…………………………………………………37
八、资格证明文件…………………………………………………37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38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受金湖县规划局委托,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编号:金湖县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采购及安装JHZFCG-2012 -007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配电设备及电缆线采购及安装。(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企业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信等级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9)安装队伍必须是具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保留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权力,并不予解释,同时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和文件现场验证原件。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八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到采购中心购买文本文件:
1)到采购中心购买文本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金湖县外国语学校对面)
3)时间:2012年 8月13日- 2012年8月30 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传真至淮安市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 ,并电话与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联系人:叶绪华 。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相关交费手续。
注: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办理交费手续)。
(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律不退。
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 9月3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人: 叶绪华 电话:****-********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 9月3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沈宽本 电话 ****-********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杨汉东 电话:****-********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电话:0517-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或制造厂家银行履约保函。
(3)中标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0.4%的中标服务费。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企业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信等级证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8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2.9安装队伍必须是具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中心将不予收理)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通知所有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6.3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中心。逾期不回的,采购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补充通知。
6.4采购中心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并通知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8.1.2按照第9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8.1.3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8.1.4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8.1.5备品备件报价表;
8.1.6按照第12条要求作出的服务承诺;
8.1.7施工组织方案;
8.1.8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
8.1.9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9.开标一览表
9.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并用信封单独装封装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9.2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2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设备制造总价及报价明细,注明元器件生产厂家;
(2)工程施工概算书(以提供的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
(3)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
(4)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0.3技术规格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0.4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0.5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1.技术规格的响应
11.1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12.服务承诺
12.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并作出响应。
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3.1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物流保障方面的能力;
13.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8条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人可携带汇票、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与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确认)、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现金缴款单、现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14.3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开户名称: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
帐 号: ****************374
14.4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中心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6.2条规定执行。
14.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采购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有私下接触;
(6)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
(7)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4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未提供履约保函。
14.9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14.8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取消它的中标资格。
15.投标管理费
15.1根据苏财综[2000]188号、苏价费[2000]342号、淮财综[2000]863号、淮价费[2000]215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文件精神,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中标价的0.4%向采购中心交纳投标管理费。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四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1条的要求,准备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均需打印, 且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委托授权委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且在信封(箱)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正本一并装入信封(箱)内提交。
18.2信封(箱)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2012年9月3日下午2时30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8.3信封(箱)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8.4如果信封未按第18.1—18.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采购中心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21.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7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4在投标截止期至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2.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其招标文件经评委会认定没有歧视限制条款的情况下,采购中心将报告市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据其批准按以下原则处理:
22.1.1 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中心将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继续实施采购。
22.1.1.1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原投标文件变更为谈判文件,原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不变,具体采购程序如下:
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
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但谈判轮次最多不超过3个轮次。
4、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
6、最终报价将作为计算价格分的依据。
22.1.1.2改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谈判采购。
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但只有一个品牌的,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一家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22.1.2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没有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23.开标
23.1采购中心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3.2按照第20条规定,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3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3.4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3.3条规定在唱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3.5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4.评标委员会
24.1 唱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三人以上单数的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
24.3 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4.4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评标委员会名单应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组织工作人员对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并检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对以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检查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6.2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组织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6.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6.7评委会将允许修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人所投产品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6)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7.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27.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评标办法
28.1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具体评标分值如下:
一、价格60分
所投报价的最接近平均价,得满分6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每高于平均价1%扣0.8分,每低于标底价1%扣0.5分,扣完为止。
二、施工及售后服务:40分
1、施工组织方案:6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施工组织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酌情打1-6分。
2、免费质保期:3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投的全部产品设备免费质保期达到2年的得1分,每多1年加1分,最多得3分 。
3、施工经验:12分
2008年以来,施工过500万以上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得6分;施工过100万以上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每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
4、质量保证:13分
1)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获得ISO9001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符合国际标准的得3分;
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是省级或市级名牌产品得3分。
4)投标人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得2分。
5)投标人提供特种电工操作证的得2分。
6)投标人提供商标注册证书的得2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6分
企业资产负债不高于50%,得6分;大于50%但不大于70%,得3分;大于70%但不大于90%,得1分;大于90%,不得分。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评委会按第26条规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金湖县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9.2评标结束后,将由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采购人、出资方、纪检、监督等部门领导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采购中心共同对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包括对投标人资质、信誉以及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29.3最终审查的方式可以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29.4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29.5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
30.采购人授标时不得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更改
30.1采购人不得对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数量、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31.采购中心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采购中心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32.中标通知书
32.1采购中心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32.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中心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
32.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4在中标人按照规定向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中心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4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签订合同
3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中心见证。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2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中心见证的,将按财政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履约保证金
34.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34.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
34.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5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34.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32条或33条的规定去做,采购中心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合同格式

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 号内 容
1付款均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不计利息);
(2)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50%(不计利息);
(3)工程经审计完成后支付合同款的15%(不计利息);
(4)设备投运后,正常运行一年以后支付合同款的5%(不计利息)。
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并经见证后4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在获得验收合格的7个工作日内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
3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金湖县规划局等。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7)“见证方”系指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2.技术规格
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装运条件
5.1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
(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
(3)装箱单;
(4)采购人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
6.3买方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7.伴随服务
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1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3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后叁天内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买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加盖公章后报给采购中心,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买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的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知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卖方迟交货、安装
11.1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安装,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安装,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安装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安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见证方。买方、见证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安装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和见证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见证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见证方。除买方和见证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见证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税费
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卖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采购中心提供相当于中标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贰拾捌天。
1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
1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4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叁天内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
16.仲裁
16.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买方、见证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在买方和见证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和见证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和见证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在收到买方和见证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经买方和见证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2在买方和见证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和见证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8.破产终止合同
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和见证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9.转让
19.1 除买方和见证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合同生效及其它
20.1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JHZFCG2012-007 号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JHZFCG-2012 -007 号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过程中卖方的投标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买方有权对卖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0.2本合同应在买方、见证方和卖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在卖方向见证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0.3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见证方、买方各执二份,卖方执一份。
20.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买卖双方协商处理。
20.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见证方、卖方、买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合同格式
经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金湖县交通综合楼(以下简称“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和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金湖县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买方、见证方和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配置及总体要求”。
4、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卖方提交的投标报价表。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交货时间和地点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7、免费质保期
全部设备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买方直接与卖方进行处理。同时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对违规方进行处罚。
9、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买方、卖方、见证方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买方、卖方协商一致,并报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五份,买方、见证方、各执贰份,卖方执壹份。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见 证 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 期:

第四部分 采购配置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金湖县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基本配置与功能要求:
(一)技术要求
按图纸要求提供设备及安装施工(图纸可以和采购人联系)。
一、供货范围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箱式变电站500kVA台1具体配置、功用、接线等见设计图
2箱式变电站630kVA台1具体配置、功用、接线等见设计图
注:供货方负责通过供电公司的入网运行验收。
二、工作环境
1、户外工作;
2、环境温度-10℃至45℃;
3、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米;
4、安装倾斜不大于5°;
5、工作电压在额定电压的85%至110%范围内;
6、周围空气无腐蚀和破环绝缘的气体,无导电尘埃,无爆炸危险;
7、无剧烈振动和冲击;
8、最高工作电压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10%(过渡过程除外)。
三、设备制造标准及制造要求
1、制造标准
1.1 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1.2 GB3906-1991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1.3 GB/T11022-1999;IEC60694:1996《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共有技术要求》
1.4 GB/T17467-1998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
1.5 DL/T537-2002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
1.6 GB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2、箱式变电站结构设计及外壳技术要求
2.1 结构:有独立的高压室、低压室和变压器室,箱变为金属外壳式箱变。内部设备布局紧凑,外型美观。箱体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运输、安装中不发生变形。金属外壳式箱变的整体用2㎜钢板制成。变压器室为双层保护门,变压器室外保护门有百叶窗,内有防护网。所有外露金属零件都采用喷涂防锈处理。箱变内高低压柜的内外表面平整、光洁;无锈蚀、涂层脱落和磕碰现象,涂料层牢固均匀,无明显色差和反光,所有外露件均进行过防锈处理,并喷涂过防护层,涂层颜色采用草绿色;
2.2 防护等级不能低于 IP33D;
2.3 箱式变电站所有门向外开,有把手、暗闩和锁,不外露,箱式变电站具有防风沙、防
雨、防锈、防小动物进入等措施;
2.4 箱式变电站金属外壳有良好的接地,有接地端子,标明接地符号;
2.5 箱体变压器室、高、低压室设有照明灯,且方便安全地更换。变压器室采用特殊的防护网进行防护;
2.6 箱体有足够的自然通风系统,还设有随温度变化而自动投切的强排风装置,保证所有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温度不超过其最高运行温度;
2.7 箱变的外壳级别:箱式变电站的外壳应设计成能在GB11022《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共同技术要求》规定的正常户外使用条件下使用,从而达到箱壳内的高、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电能计量设备、无功补偿装置等能够在规定的正常户内使用条件下使用。箱式变电站应设足够的自然通风口,并采取必须的隔热措施,以保证在正常环境温度下,所有电器元件的温升不超过允许温升,否则应采取强制通风等措施;
2.8 制造商所提供设备应具备自主产权,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不得是仿制产品,设备使用寿命应大于20年以上。
2.9 低压无功补偿柜,应采用智能型免维护无功自动补偿装置。补偿柜内部主要元器件有电容器、熔断器式隔离开关、控制器等组成。柜体面板上有功率因数表、电流表、电压表、转换开关等,方便用户进行实时观测和手动/自动投切转换。保护功能齐全:有短路、过载、过压、欠压、缺相等保护;各项参数设定方便;当外部有相关故障发生时自动退出运行。
3、随机技术资料
1、箱变所用的主要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高压SF6负荷开关、熔断器、电容器、无功自动补偿装置、电缆冷缩终端、带电显示器、避雷器等),应提供厂商、型号、主要参数等,以表格的型式表示;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包括变压器合格证书、高压开关柜合格证书、低压开关柜合格证书及其它组件合格证书等,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性能检验 / 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3、产品试验报告,包括变压器出厂试验报告,高、低压开关柜出厂试验报告等;
4、安装图;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技术图纸及资料;
7、装箱单;
8、变压器附件资料;
9、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厂家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4、箱变交付后的检查项目
1、箱变按要求运输抵达目的地后,对其包装及外表是否完整无损进行检查;
2、所装电器设备及部件、元器件应符合图样及有关技术的规定;
3、主、辅电路接线及接地系统应正确、可靠,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4、导线截面的选择和颜色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5、装置和铭牌符号及标志要正确、清晰、齐全、安装位置应正确;
6、箱体内外涂料防腐层应牢固、均匀,无锈蚀及涂层脱落和磕碰损伤;
7、预装式变电站门的操作;
8、指示元件和设备的检查;
9、接地装置的设置;
10、现场测试项目:绝缘性能测试,操作性能测试,联锁装置测试,二次回路通电测试。
5、设备调试与技术服务
1、供货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2、设备接线完成及空载试车后,在供货方技术人员的指示下进行设备的带载运行调试工作;
3、需方负责现场协调组织工作,并为供货方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施工、调试的便利;
4、供货方就产品的调试、操作及维护等对需方技术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5、供货方应提供优质、快捷的售后服务保证,在收到需方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答复,一般在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开始处理故障,工程较大的项目必须在24小时内负责解决故障。
6、验收
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代表、工程监理方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包装箱的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经各方签字后将设备交至安装人员保管。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箱破损、设备部分缺损,采购人有权拒收;待中标人将设备调换和补齐后,再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此轮验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安装前验收
安装开始前, 中标人应委派工程师和采购人以及工程监理方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装箱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一旦发现缺损, 中标人须立即予以更换,有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8、安装
(1)安装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安装。
(2)安装队伍必须是制造商指定的具有电力安装资质的专业安装队伍。
(3)中标人负责全部的安装工作,采购人提供或协调提供临时用水、用电,并就现场具体情况协调安排临时材料堆放点及简易办公地点,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如中标人在设备安装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则中标人立即免费给与更换。
(5)安装经采购人和工程监理方验收合格后, 中标人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调试和试运转工作。
9、设备使用手册
(1)投标人应负责提供4份完整的使用手册。
(2)使用手册应有总体安装和各种操作的具体步骤,包括安装、调试、检测、运行、维护、拆卸和修理等。内容须齐全,明白易懂,要强调的是,使用手册应是对我们所需要安装的设备的图纸和文字叙述,特别是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资料也要附在总使用手册中,并注明相互参照的出处.图纸和部件清单必须齐全,手册应是中英文对照或中文本的,且装订良好。
(3)维护指南应有以图表形式表示的每日、每月和更长时间的工作内容,如加润滑剂、检查、测试和零件更换等,以保证无故障运行、毛病出在何处也标在其中以利日后追溯。
(4)手册的章节(或分册)应按设备的类型和大小,以及工作系统来划分,每册应详细叙述该设备的维修方法和运行步骤,以及可供采购人订货的零部件清单,对电气设备的叙述应有具体的操作步骤,必要的话,手册中还应附有故障排除表(故障现象、故障出处和解决办法)。
10、备品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质保期满后正常运行所需的详细的易损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设备或部件名称、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及制造商名称。备品备件的费用应包在投标总报价内,并在“备品备件清单”中注明。
序号项目名称规 格 型 号单位数量厂 家备注
1箱式变电站10KV-630KVA台1断路器、空开选用上海人民电器厂(上联牌)、常熟开关厂、扬州国泰产品;电容补偿装置选用扬州国泰或南通现代或百安科技智能型电容器;其他设备及材料满足图纸要求。 
2箱式变电站10KV-500KVA台1断路器、空开选用上海人民电器厂(上联牌)或常熟开关厂或扬州国泰产品;电容补偿装置选用扬州国泰或南通现代或百安科技智能型电容器;其他设备及材料满足图纸要求。 
3柱上开关10KV/630A台1AC10KV,630A(符合国标)外部工程
410KV电缆YJV22-3*95米120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510KV电缆YJV22-3*70米26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61KV电缆YJV22-1*400米78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箱变联络电缆
71KV电缆YJV22-4*240米480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81KV电缆YJV22-4*150米480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9低压电缆管道抗压管*9孔Φ110米80满足图纸要求 
10高压电缆管道 米100满足图纸要求 
11电缆井800*800*1000项4满足图纸要求 
12箱变基础630KVA+500KVA基2另加拆一台箱变及基础 
13图纸设计费 项1 
14负控终端费 项1 
15负控终端箱 台1满足图纸要求不锈钢户外型
16辅助材料电缆终端,接地网等项1电缆终端、接地网、避雷器、故障显示仪等 
17施工费 项1满足图纸要求工程量计算结合设计图纸 
18试验费 项2 
19桥架500*300米70 
11、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进行各项工作。
12、中标人应与采购人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不得影响其他工种和单位施工;在施工中如发生与其他工序矛盾时,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监理指挥、协调。
13、施工中不得损坏(破坏)采购人已完成的建筑成品,如确需毁坏(破坏),应立即向采购人监理单位和采购人递交书面报告,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14、中标人须按照服务承诺和采购人另行签订维保合同。
三、采购清单(品牌质量、性能优于于推荐品牌也可以投标)
图纸要求一次性实施到位,清单与图纸不符的以图纸为准(甲方不增加费用),并确保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电缆沟施工,高、低压配电设备和变压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为固定总价工程(即报死价,不调价);
四、调试和运行要求
(一)调试要求
1、中标人负责设备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中标人须在“投标报价表”中列明免费进行调试及试运行。
2、设备安装必须按要求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3、当设备调试完毕, 采购人就可确定试运行正式开始的日期,所有设备成功地试运行连续14天后,调试和试运行即为结束。
4、在整个调试和试运行期间, 中标人须委派有经验的工程师始终在工地负责;调试和试运行阶段的运行费、人员费、燃料费、电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运行检测要求
1、投标人免费配合采购人完成对设备的运行检测工作。
调试和试运行阶段结束后,在中标人的控制和采购人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在实际温度条件下,对设备及其部件进行每天24小时连续7天的运行性能的检测工作,并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调整,考核各项指标,以全面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以上工作可在质量保证期中进行)。未详处,请按国家规范及有关技术措施执行。
2、整个检测工作采购人验收后,可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 中标人向采购人办理设备正式移交手续,一旦手续办齐, 采购人所有空调设备正式运行后,即开始进入质量保证期。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全部设备免费质保期至少2年,投标报价应含全部包修费用;并提供终身维护保修。
2、质保期内每年定期采用专用工具对设备进行检测,并提供配电系统故障状况报告及使用状态报告给用户。
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3人次厂家免费培训。

第二章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金湖县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如果有),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6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期起计算的四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金湖县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设备采购及安装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报价总计(小写)¥
(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含电缆及设备安装施工费)
交付时间合同签定见证后 日历天内
投标文件
份数正本: 份 副本: 份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注:1、投标报价总计为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0条所述内容。
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此表请用信封单独密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三、投标报价表
序号项目名称规 格 型 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生产厂家备注
1箱式变电站10KV-630KVA台1
2箱式变电站10KV-500KVA台1
3柱上开关10KV/630A台1
410KV电缆YJV22-3*95米120
510KV电缆YJV22-3*70米26
61KV电缆YJV22-1*400米78
71KV电缆YJV22-4*240米480
81KV电缆YJV22-4*150米480
9低压电缆管道抗压管*9孔Φ110米80
10高压电缆管道 米100
11电缆井800*800*1000项4
12箱变基础630KVA+500KVA基2
13图纸设计费 项1
14负控终端费 项1
15负控终端箱 台1
16辅助材料电缆终端,接地网等项1
17施工费 项1
18试验费 项2
19桥架500*300米70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注:
1、所有价格系有人民币表示。
2、第6列的报价应包括全部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内陆运输及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要求报价。
5、所有设备包含图纸要求配备的所有辅材,整个项目必须按图纸要求一次性实施到位,清单与图纸不符的以图纸为准(甲方不增加费用),并确保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6、电缆沟施工,高、低压配电设备和变压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为固定总价工程(不调价);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
序号招标货物型号、规格
和技术参数投标货物型号、规格
和技术参数是否
偏离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五、备品备件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型号品牌制造商数量单价合计




总 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
六、服务承诺
(服务承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要求,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公章)
七、施工组织方案
(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说明、施工组织结构图、施工进度表、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人力物力供应计划、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如果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注册资金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4、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上述第1、2条所有原件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交采购人审查,中标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所有原件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上述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质审查时,投标人所必须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6、投标人提供原生产厂家正式印刷的含有主要技术参数的中文技术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样本、技术手册、使用说明书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7、投标人对照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注: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中心及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中心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金湖县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致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 代表我公司参加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金湖县规划展示馆配电设备及电缆采购及安装工程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招标文件,与采购中心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委托受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示范格式三
投标人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 址: 电 话: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公司性质:
(6)主要负责人:
(7)职工总人数:
(8)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分别为:
(9)最近公司(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到20011年12月31日止)
①注册资金:
②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③流动资产:
④长期负债:
⑤短期负债:
⑥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市场情况:
项目名称 地址 时间 金额(人民币元)


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和附有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6、最近三年中与主要买方单位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
合 同 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 量:

7、投标人最近三年法律纠纷情况
时间 案由 涉及金额 目前办理情况



8、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出示进一步证明文件。
日 期: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公 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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