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农村道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双墩镇农村道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双墩镇农村道路养护工程 (发包编号: 皖建施招-A-2012-183),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修订稿)》(长招标[2011]2号)的规定,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路肩养护、边沟养护、路面病害处理、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道路巡查、路面清洁等,总养护里程约156公里;
二、发包价格:20.2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按上级资金到位、结合市县交通部门及镇村检查后打分支付养护资金
五、工程建设地点:双墩镇
六、建设工期:365个日历天
七、抽取时间、地点:2012年8月28日15:30(迟到企业不允许参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三楼)
八、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养护三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九、备选企业注意事项:
1、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12年8月28日15:30前以传真方式交综合部(传真号码:*******或*******)。确定的备选企业首次主动放弃的,将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但排序不变;一年内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放弃行为的,剔除出小型项目库;
2、业经确认参与摇号的备选企业在2012年8月28日15:30前未到开评标现场、且未提前告知中心的,除不参与该项目的抽取外,视同中标一次,一年内累计出现2次此类情形的,剔除出小型项目库;
3、备选企业参与抽取的人员须为公司的交易员、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无权参与。法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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