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土地综合整治(EPC) 招标公告

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土地综合整治(EPC) 招标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

(项目编号:GXTS-GG2020-0005)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根据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函《贵自然资函【2020】222号》文建设招标,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测绘、?设计、?施工、□安装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石卡镇福龙村。

项目建设规模:实施规模面积312.3786公顷(折合4685.68亩),涉及2个地块,预计宜垦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水田)59.6765公顷(折合895.15亩)旱地提质改造为水田面积234.1745公顷,通过提质改造由9等旱地提升为8等水田。

合同估算价:5771.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5601.36万元;测绘费为:84.18万元,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为85.79万元。

计划工期:工期为200日历天,定额工期2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测量、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等耕地提质改造的所有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下内容,如为发包人的工作内容,应支付给投标人相应费用: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报批、施工图报批等;

(2)设计(含测绘)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设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区测量、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因设计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处罚)。预算编制主要为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国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投标人同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名单》(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9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8〕58号)文件中推荐的施工企业,或者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名单中推荐的施工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或规划设计或土地管理专业类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1家施工单位组成(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其中联合体成员均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厅土地整理项目参建名单录的企业。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 29日0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进入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 10月 19日08时3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交易服务单位: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南苑街农村信用社11楼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金港大道德宝商城B区西81号

邮编:537100 邮编:537100

联系人:李吉昌 联系人:程工

电 话:****-******* 电 话:****-*******

招标代理:广西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综合整治 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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