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至2021年度冬季用煤招标公告

2020至2021年度冬季用煤招标公告


为保证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0至2021年度冬季用煤供应商项目的招标工作顺利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踊跃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0至2021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用煤项目

(二)供煤数量:约330吨(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三)供煤地点:隆德联社大庄、杨河、好水、神林、联财、凤岭、桃山、温堡、奠安信用社(以合同为准)

(四)质量要求:

1.标的物为环保无烟块煤;

2.发热量达到6000热卡以上;

3.煤矸石的含量不超过1‰;

4.碎沫煤不得超过5%;

5.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发票(或提煤单)和正式税务发票;

6.其他未列事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五)拉运煤炭具体数量(吨)必须与用煤单位人员一起到指定的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地磅过磅,单方过磅无效。供货方提供的煤炭到货后,现场取样,双方共同送往煤炭检测中心进行煤炭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我社签字确认。因煤炭质量导致环保罚款及停止供暖等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煤炭供货商进行赔偿及承担责任。

(六)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煤炭费、运输费、装卸费、拣煤费、税金、二次转运费等、检测费),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

(七)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见方10厘米*10厘米左右2--3块煤块样品,煤样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外贴标签必须注明煤产地、投标单位名称、煤发热量等完整信息。

(八)联系人:赵文德

电话:****-*******

地址:隆德县解放街17号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楼办公室

二、资质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企业)必须是在隆德县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满一年,在宁夏区内有固定的煤炭经营场所,具备煤炭供销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明确的关于煤炭运输或销售表述);有完善的煤炭运输配送体系,重合同、守信用;有健全的营销、售后服务体系及质量保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企业煤炭供销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近两年至少一份煤炭供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合同履约的结账凭证;

(五)企业、企业法人征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内调取);

(六)提供合法有效的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所有资料装订成册(胶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20年10月12日17:30前将企业或个人资质资料送交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放

本项目收取招标费200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000元(不计息)。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办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缴费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费的缴纳必须通过单位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指定账户,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存。

缴费账户信息:

(一)保证金账户

户名: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保证金

账号:***********************

开户行: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二)招标费账户

户名: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费

账号:***********************

开户行: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请在缴费凭证上注明“招标费”或“招标保证金”字样。

注: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费的缴纳必须通过公司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我社规定账户,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存。

五、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最低价中标原则。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未中标企业的招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以转账方式全额退回原账户,中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二)中标企业按中标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如果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方造成损失,将履约保证金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支付给招标方。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数量将煤炭运至指定地点且中标方提供的煤炭检测中心出具的煤炭质量检测结果满足合同要求后30日内,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已送煤炭价款的95%。剩余5%的余款在冬季采暖结束后,在中标方无违约的情形下,30日内全部支付。期间中标方出现违约现象,则作相应扣减或依据有关规定解决。

九、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中标人确定后,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由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隆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9月29日

标签: 供应商 冬季用煤 合作联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