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庐山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采购-办公设备项目LSZFCG-X-(2012)054
庐山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设备报价单
庐山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对LSZFCG-X-(2012)054号设备报价如下:
1、设备需求一览:
第一包: 设备 配 置 数量 品牌及型号 偏离 单价 合计
单反数码相机 标准配置 1台 佳能7D,单机
合 计(人民币大写) ¥:
第二包:
设备 配 置 数量 品牌及型号 偏离 单价 合计
苹果平板电脑 64G/wifi+4G版/黑色 3台 苹果New iPad
合 计(人民币大写) ¥:
注:投标时必须注明品牌及型号
2、交货时间与地点: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内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4、售后服务:
⑴维修地点:
⑵响应时间为 小时。
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国家三包,上门服务。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2.8.27
注:
1、报价单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须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15:30前送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传真方式报价的必须在8月29日下午15:30前电传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过期不再接收。中标人的报价单原件跟签订合同、结算发票、验收单一同提供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报价单如果写不下,可另行划表填写,但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3、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且只能在同品牌同系列中进行正偏离,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4、不论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相关内容优于或劣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凡是不一致处均须列入本表,否则视为与本招标文件相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报价单有效期10天,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甚至一个月投标资格;
6、初次报价单位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代理复印件。
7、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夏冰倩;传真电话:****-*******, ****-*******;作息时间:8:0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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