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项目养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关于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项目养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项目养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17]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项目养殖设备采购(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栏位、风机、进风窗、水帘、卷帘、水线、料线、除臭及其他辅助生产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设计、材料、制造、检验、供货、运输、保险、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并办理交钥匙手续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并提供至少两年的免费质保维保服务。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

2.3交付使用期:75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最高限价:1154.3328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4.2投标单位拟报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4.3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自2017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猪场设备采购安装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签约金额(或中标价)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以上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的(详见连徐招【2016】3号文、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等文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45 分;

技术响应:25 分;

商务响应:5 分;

售后服务:1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

业绩: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运营维护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K K 取值为:98%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
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4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

技术响应
(25)分

技术规格、质量响应(25)分

1、 (1)技术标准、规格、参数响应:投标人所投带★设备每具有一个正偏离响应的得3分,最多得15分;

   (2)配置的合理性:根据提供产品的可靠性、先进性水平、兼容性程度等综合确定得分,得0-5分。

2、除臭设备、洗消设备、发酵罐等专项专利技术每具有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

提供的专利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

商务响应(5)分

1、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2分;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

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

售后服务(10分)

质保期限

(4)分

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最低两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 2 分,最多得 4 分,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的相关承诺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2)分

投标人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得0-2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分

设备发生故障,接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主体和该处响应时间的承诺人须一致,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提供的相关承诺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2)分

针对招标方使用人员,提供完整、合理的免费培训计划、培训辅导以及培训内容和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的使用、系统的维护、设备的简单维护等),得0-2 分。

5

安装及调试方案、运营维护方案(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6)分

(1)设备合理性

(2)进度安排合理性

(3)技术保障队伍专业性

(4)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性
(5)各系统分项安装调试方案合理性
(6)安全施工措施完善性。

本项最高得 6 分。

运营维护方案(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维护期内外的保障措施、后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情况等内容进行详尽全面的描述,本项最高得 4 分。

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运营维护方案中主观分的打分项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

业绩(5)分

2017年9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猪场设备采购安装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5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投标人须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价款、工程时间、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签约金额(或中标价)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0年 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3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 9月 29日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13日17时3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00;张工185*****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17

周梦雪152*****303

魏飞182*****191

电话

180*****017

客服电话:********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1)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8.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

招标人邮编:222065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代理机构联系人:孟珂宇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6@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殖设备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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