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宁县委办公楼安全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宁县委办公楼安全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9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宁县委办公楼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20】143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宁县委办公楼安全设施工程。 | |||
2.2 招标范围: 安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宁县委办公楼安全设施工程,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2.3 总投资:160万元 | |||
招标规模:*******元 | |||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1)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其他:(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面1、2项资质: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资质及以上;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涉及文物消防、安防、防雷专项工程施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备(近现代建筑)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至今)承担过近现代文物保护工程与三防工程有关的类似业绩1项(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破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3年(2017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9)省外企业均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入滇登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管理规定提供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上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截图,并承诺中标后及时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并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10)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 (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9 10:39至2020-10-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0-2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沐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金晖路宁湖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金康路水逸居小区3-2-101 | ||
招标联系人:武老师 | 招标代理联系人:饶蕊 | ||
招标人联系电话:159*****355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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